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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5-06-03     来源: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     作者:墨鱼      点击量: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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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类别

性质

发证

层次

授位

类别

报考方式

录取类别

全日制

毕业证

学位证

博士

学术

学位

法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

自主

招生

1. 本科直博

(十月报名)

2. 硕博连读

(三月报名)

3.公开招考

(三月报名)

自筹(调档)或委培

专业

学位

工程

硕士

学术

学位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

全国

统考

1.推荐免试

(十月报名)

2.全国统考

(十月报名)

自筹(调档)或委培

专业

学位

金融、翻译、新闻与传播、工程、药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

学位证

硕士

专业

学位

工程硕士

在职

联考

(GCT)

第一阶段全国联考

(七月报名)

第二阶段自主考试

(一月考试)

委培

示范性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领域

工程硕士

公共管理

高级工商管理

EMBA

自主

招生

咨询报名

来华留学

毕业证

学位证

博士

学术

学位

同全日制

自主

招生

咨询报名

不限

硕士

中外合作

国  外

学位证

博士

国外

学位

工商管理

自主

招生

咨询报名

不限

硕士

国际工商管理

说明:1、性质

全日制:博士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的硕士生均为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将颁发硕士毕业证(即学历证)和学位证。

非全日制:参加10月GCT考试和自主招生录取的硕士生均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只颁发硕士学位证。

2、录取类别

自筹:入学须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后由学校统一派遣。

委培:入学须签订委培协议(除强军计划、国防生外),不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后按委培协议执行。

3、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类别

非定向就业:等同“自筹”,应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人员请选择此项。

定向就业:等同“委培”,在职人员、军人、强军计划、国防生请选择此项。


报考说明

一、报考类别

21-全国统考(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2-推荐免试

23-单独考试

25-管理类联考(包括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

27-强军计划(自主命题)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积极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教育部决定自2009年起,在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设置专业学位的招生单位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即“应用型”硕士生,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

我校硕士生招生类别

性质

发证

类别

授予学位

全日制

毕业证

学位证

学术型

学术学位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

应用型

专业学位

(金融、翻译、新闻与传播、工程、药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注: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可选择在职或脱产学习。

二、报考条件

(一)21-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公告栏”)要求。

4、报考085239项目管理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成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2)有关时限计算从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开始至2015年9月1日截止。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名额为20人,我校只接收非汉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二)22-推荐免试

详见《电子科技大学接收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三)23-单独考试

网上报名单独考试的考生,考试科目与全国统考完全相同。

(四)25-管理类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专科)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1)录取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只从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中选拔。

(2)有关时限计算从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开始至2015年9月1日截止。

(五)27-强军计划

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注:强军计划名额为30人。

、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网址:yz.chsi.com.cn

要求:1、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类别:应届本科毕业生、无工作单位人员请选择“非定向就业”,在职人员、军人、强军计划、国防生请选择“定向就业”。

(3)报考导师填写在“备用信息”栏,如:10001李乐民(请勿在“备用信息”栏填写除报考导师外的其他任何信息),也可在我校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硕士复试”补填,复试科目在打印复试通知单时填写。

3、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报考前须向学校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在人力资源部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部门)签字盖章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MBA、MPA、强军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电子科技大学”报考点。强军计划考生的考试科目选择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在现场确认时系统自动更改为对应的自主命题考试科目。

说明: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必须与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一致);管理类联考、强军计划考生到电子科技大学进行确认。我校包括两个校区,在沙河校区现场确认(11月10日-12日,地点:逸夫楼221)的考生根据现场确认时间优先安排在沙河校区参加考试,在清水河校区现场确认(11月13日-14日,地点:学生活动中心)的考生与沙河校区未能安排的考生,均在清水河校区参加考试,11月下旬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公布最终考试地点安排。

要求:1、必须由考生本人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号。

3、照相。

4、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签名。

四、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往届考生毕业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入学考试

(一)初试

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应试;强军计划考生到电子科技大学考场应试。

科目:第一天上午(第一单元)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第一天下午(第二单元) 外国语(满分100分)

第二天上午(第三单元) 业务课一(满分15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第二天下午(第四单元) 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说明:1、考试前一周登录yz.chsi.com.cn网上打印准考证。

2、考生凭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电子科技大学考点考生的考试文具(含签字笔1支、备用笔芯1支、2B铅笔1支、橡皮、直尺等)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不再携带其他任何考试文具进入考场。每单元考试结束,考生不得将考试文具带出考场,所有单元考试结束后考试文具由考点统一回收。其他考点考生按当地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4、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5、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考试科目详见《硕士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

7、强军计划考生,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改考对应的自主命题考试科目,具体为:

101思想政治理论                   改考  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改考  288单独考试英语

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   改考  688单独考试高等数学

考纲:全国统考或管理类联考的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编制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二)复试

时间:2015年3月至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网址:yz.uestc.edu.cn/ssfs

地点:各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科目:1、专业笔试(满分200分、时间120分钟),详见《硕士招生简章》“复试科目”,且不能选择与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复试科目。

2、外语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不少于5分钟),口语50分、听力50分。

3、综合面试(满分200分,时间不少于15分钟),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要求:1、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硕士复试”。

2、复试由报考学院负责组织,复试前将对考生毕业证(结业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成绩。

3、复试总分及单项成绩达到满分的60%才能被录取。

4、我校一般按1:1.2进行差额复试,但各专业具体复试人数可根据报考情况进行调整,原则上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均有机会参加复试。

六、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后再公布。届时,校外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校内或院内调剂考生可通过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硕士复试”填写调剂志愿。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录取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现为或原为委培或定向、拟报考委培或定向、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学院研究生科发放,其中录取类别为自筹的新生由学院研究生科发放调档函,个人档案必须在2015年9月1日前调入学院,录取类别为委培(除强军计划、国防生外)的新生必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将委培协议书(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交研究生院报到验证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书(网址:yz.chsi.com.cn,电话:010-82336088-202),否则不予录取。学历(学籍)认证书电子版可发送邮件至yzb@uestc.edu.cn,纸质版可发送传真至028-61830153-115,电子版或纸质版任选一种发送即可。

学制

025100金融专业学制为2年,其他专业学制为3。学习年限可视具体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

学费标准按国家及本地有关文件执行。

十、说明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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