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上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复试比例 100%。
复试考核方式
(一)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笔试及专业面试<口试>)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为准。
(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安排在 3 个考场(其中英语 2 个,日语 1 个)进 行。
测试程序: 1、用录音机播放一段外语独白或对话,考生用外语回答,主要测试考 生理解特定或具体信息的能力; 2、从准备好的几篇外语文章中由考生任选一篇,阅读复述一遍; 3、主考教师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教师的提问; 4、主考教师与考生自由对话。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1、中国话剧(笔试) 2、外国戏剧(笔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一)口试中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内容,考察内容包括: 1、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 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人文素养;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调档和政审。
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专业复试成绩(笔试及专业面试<口试>)每 门考试满分为 100 分,合格标准为每门不低于 70 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 分,成绩按照 9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合格标准为不低 于 60 分;成绩按照 1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同等学力(以报名时为准)考生加试课程(中国话剧、外国戏 剧)的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满分为 100 分,合格标准每门不低于 60 分, 3 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为量化标准计入总成 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18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 意见》文件要求,学院不再组织统一体检,请考生在学院网站自行下载体 检表,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京内京外均可)体检、盖章,复试报到时 提交(如部分医院提出要求学院盖章,请换一家医院体检,绝大部分医院 都不要求学院盖章)。
(五)学院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无“三 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等其他符合国家政策加分的考生进入复试。 七、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复试成绩各占 50%权重 总成绩=初试总分折算为百分制+复试总分折算为百分制; 其中,复试总分为专业面试和专业课的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90%+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折算成绩×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