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1 罗斯布鲁姆的多元行政观
《公共行政学:管理、政治和法律途径》一书是美国著名行政学家戴维·H·罗森布鲁姆和罗伯特·S·克拉夫丘克的力作, 是一部在国际公共行政学领域中享有盛誉的经典著作。首先总结了该书提出的三种不同视角的公共行政观、公共行政未来发展九大趋势及坚持传统公共行政范式,力图将(新)公共管理纳入其框架之中的主要观点。
一、管理途径
(一)传统管理视角下的公共行政
可追溯至19世纪末美国的文官制度改革。其基本思维和逻辑建立在政治-行政两分法基础上。认为公共行政的意义在于追求效能、效率、以及经济的最大化。表现形式如下:
组织结构上:主张官僚制。通过专业分工以获得专业化效率并通科层制权威链对分工进行协调;
在对个人的观点上:非人格化。组织是依照正式法令所形成的架构非人员的组合;
在认知途径上:主张通过科学方法发展行政行为的“通则化”理论;
在预算上,主张建立理性的预算体系,考虑成本效能;
在决策上,主张理性决策而非公众参与;
在管制行政上,在规章的执行和决策上持保守态度,避免废除法规,放缓新法规和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步伐。
在行政责任和伦理上,强调保持组织统一性并以此作为确立责任机制和指导组织伦理的手段(严格的从属关系、明确的职责权力、适当的控制幅度、以正式的纪律监察制度来确保责任及服从,注重财务务规范雇员绩效和内部审计)。
(二)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公共行政观
始于20世纪80年代美国、英国新西兰等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及对其的研究。其包含的基本假设有:结果导向、市场竞争机制、顾客导向、掌舵而非划桨、放松管制、授权、企业家精神。
表现形式:
组织结构上:强调扁平化与雇员的自主性;
对个人的看法:将个人视为顾客;
在认知途径上:强调经验观察与测量以检验理论;
在预算上:焦点关注公共服务的生产、管制及影响,主张以绩效为基础的预算编制;
在管制行政上:主张与被管制者结成伙伴关系,以自由裁量代替规章,关注结果。
在行政责任与伦理上:焦点关注绩效与结果。强调外在监督,主张通过市场机制、顾客评价、立法部门等外在监督来落实行政责任与伦理。视传统管理途径所依赖的程序性预防措施为政府成本效益的障碍。
二、政治视角下的公共行政观
源自学者对美国“新政”及二战时期公共行政脱离政治的批判。认为公共行政是一种“政治过程”,强调从经验观察角度建立理论。政治途径推崇的价值观是“代表性”、“政治回应”、“责任”等。认为这些价值观贯穿于政府的各个层面。
表现形式:
组织结构上:行政组织的建构应能使代表不同政治、经济、社会团体利益的代表相互对抗。
对个人的观点上:将个人聚合成各种社会、经济、政治团体。
在认知途径上:视科学为发展事实知识的恰当途径。选举、民意调查、选民信件分析、对公共听证会及其他途径表达的意见进行分析是政治途径公共行政研究收集信息的主要方法。倾向于寻求共识和发展广泛的联盟。
在预算方面:把预算视为政治问题,主张渐进预算
在决策上:主张渐进决策:持续、片断、影响有限的决策。
在管制行政上:关注人民大众利益扩大管制行政的社会代表性,关注事先评估管制规章及政府行为对欲保护利益的影响,置行政机关的规章于立法机关的审查之下。
在行政责任与伦理上:同于NPM,强调应在行政机关之外另行建立确保行政责任的机制:依靠一般立法监督、预算控制、职位轮换、代表性和公众参与、政府公开等确保行政责任的实现。
三、法律视角下的公共行政观
该途径将公共行政视为特定情境下中应用法律和施行法律的活动。有三个源头:行政法、行政司法、宪法。
法律途径的公共行政强调法治。包含三个核心价值:正当法律程序、个人应享有实质权利和法律的平等保护权、公平(对遭受行政官员侵害的人进行救济),崇尚正直诚实。
表现形式:
在组织结构上:偏好抗辩程序,关注听证检察官对行政层级的相对独立性和无偏私性,以防止行政行为对个人权利非法、违宪的侵害;
在对个人的观点上:重视独立人格的个体;
在认知途径上:主张司法审判是发展知识的最佳途径,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掌握与分析去发展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原则;
在预算方面,强调宪法的完整性以及各项宪政权利的保障;
在决策方面,主张以判例作为参照,渐进司法;
在管制行政上,高度法制化,强调抗辩关系、当事人的法定义务和权利,程序的公平以及管制行政决定的合理性等价值。
在行政责任与伦理上,强调强烈的、内化的激励机制,使行政官员努力去保护或至少不损害公众个体的宪政权利,进而确立起一套政体价值,以使公共行政官员据以作为行动的准绳,正确履行好国家赋予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