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0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注意事项:
1、本院不提供参考书目和往年复试试题。有关初审、复试等信息请关注外国语学院主
页(http://sfl.pku.edu.cn/)公告栏。
2、本招生年度外国语学院各专业复试考试科目为一门专业卷,详见本说明第八条:外国语学院 2020
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的相关信息。
3、特别提醒:在网上报名时,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在职考生须经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录取类别
应与报考类别一致。外国语学院不受理更改录取类别的申请。
4、外国语言文学(国别和区域研究)专业在外国语学院和区域与国别研究院两个单位分别招生,报
考时请慎重选择,且必须在“北京大学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首页的右上角写明报考
的单位名称。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0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继续采用以考核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
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外国语学院的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我院博士生招生工
作小组、招生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初审及复试考核,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具体办
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
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需满足学校和外国语学院要求。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申请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 年 10 月 14 日中午 12:00—11 月 20 日中午 12:00。
报名网址:北京大学研招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须于报
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2、提交报名材料
纸质报名材料的寄(送)达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5 日 16:00。
报考培养单位为外国语学院的考生请在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达至:北京市海淀区中
关村北大街 151 号燕园大厦 626 室,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收,邮编 100080,电话 010-62751686(快
递仅限邮局“特快专递 EMS”或顺丰速运,恕不接受其他公司的快递)。快递单上请注明“申请
外国语学院 XX 专业 XX 方向博士资料”。
报考培养单位为区域与国别研究院的外国语言文学(国别和区域研究)专业的考生请在截止时
间前将材料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燕南园 66 号院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
研究院,曹老师收,电话:010-62759083,邮编:100871
申请资料共计以下 10 项,其中 1-9 项缺一不可且过期不补,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材料一经
收到,恕不退还)。
申请材料整理说明:1、必须统一使用 A4 纸;2、按以下顺序用长尾夹在左侧夹好;
3、在每页材
料的右上角写上对应项的编号;
4、第(7)项专家推荐信需专家亲笔签名并密封在信封中,按顺序夹入
即可。
(1)北京大学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网站下
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
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
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
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需有校级教务部门盖章)。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
职称,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5 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
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 9 月 1 日起向前推算)。请申请者仔细查阅,严格依据报考专业所在培
养单位的要求提供外语水平证明:
A)报考培养单位为外国语学院各专业的考生根据第八条“外国语学院 2020 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
专业考试科目的相关信息”的语种要求提供相关语种的至少一种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英语:
①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成绩 60 分(含)以上(2015 年 12 月-2019 年 1 月
参加考试有效)
② TOEFL 成绩单:成绩 95 分(含)以上(2018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③ GRE 成绩单:成绩 300 分(含)以上(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④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成绩 550 分(含)以上(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⑤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证书(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⑥ 雅思(A 类)成绩单:成绩 7 分(含)以上(2018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⑦ 教育部考试中心举办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英语(PETS-5)考试成绩合格证书(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⑧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获得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认证(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获得学位并经过认证的有效)
法语、德语、日语、俄语:
①国家组织的大学法语、大学德语、大学俄语、大学日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成绩合格(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②国家组织的法语、德语、俄语、日语专业四、八级考试合格(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有
效)
③在校期间曾经学习法语、德语、日语、俄语不少于 1 学期,总成绩或学期平均成绩不低于 85 分,
相关课程请用荧光笔标出(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④教育部考试中心举办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俄语(ТПРЯ)、日语(NNS)、德语(NTD)、法
语(TNF)考试成绩合格证书(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B)报考培养单位为区域与国别研究院的外国语言文学(国别和区域研究)专业的考生认可语种仅
为英语和俄语,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外语水平证明:
I:外语语种为英语
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 60 分(含)以上(2015 年 12 月-2019 年 1 月参加
考试有效)
②托福成绩 95 分(含)以上(2018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③雅思(A 类)成绩 7 分(含)以上(2018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④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获得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
证(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获得学位并经过认证有效)
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550 分(含)以上(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II:外语语种为俄语
①俄语专业毕业并取得学位,学位论文使用俄语撰写(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获得学位并经过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有效)
②俄语专业八级考试通过证书(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有效)
注:若考生能提供其他对象国或区域语言(例如阿拉伯语、波斯语、土耳其语、希伯来语)的相关
成绩证明,可将材料一并寄送。
(9)能够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已发表或未发表均可)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等。
三、选拔方式
1、外国语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 2020 年 1 月公布。
2、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学院
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如学院
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学科背景知识、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创新
能力等;
4、复试时间:2020 年 2 月下旬或 3 月,包括笔试和面试。
5、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 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
予录取。
6、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面试各占 50%。对于考核均及格的考生,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将
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四、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
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
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
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机制
1、外国语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2、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材料的初审、监督招生过程、审核招生结果等工作。
3、各专业组成招生专家组,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笔试科目命题、阅卷、面试选拔等工作。
六、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按我校的规定执行。
2、我院只允许报考 1 个志愿。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
绍。
3、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外国语学院的网上通知,不另行通知。
4、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5、本说明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
外国语学院招生信息、导师信息等请查询 http://sfl.pku.edu.cn;咨询电话 010-62751686。
区域与国别研究院招生信息及相关事项等请查询 http://ias.pku.edu.cn ; 咨询电话:
010-62759083。
八、外国语学院 2020 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