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考博参考书 > 关于修订燕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关于修订燕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6-04     来源:     作者:      点击量:1023

关于修订燕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按照《燕山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我校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
    一、指导思想
    培养方案体现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学术学位研究生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统筹安排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强化对研究生的科学方法训练和学术素养培养。依据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设计课程体系,参照国内外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的课程设置,优化课程体系。
专业学位研究生依据特定职业领域专门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和职业素养要求,以提升研究生的职业能力为导向设计课程体系,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二、修订范围
     现行2012版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13套、硕士37套;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类别或工程领域设置培养方案,涉及8个专业学位类别和18个工程硕士领域(含中澳联合培养项目电气工程专业培养方案),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要分别制订培养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根据《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及《燕山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设置培养方案。
    2.国家重点学科的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需参照3所国际高水平同类型大学的培养方案设置课程,课程类别、课程总数及其他要求可不受指导意见限制;其他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需参照国内3所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的培养方案设置课程。
    3.探索部分研究生课程全英语授课,各学科博士培养方案中原则上应设置不少于2门全英语教学课程,各学科硕士培养方案中原则上应设置不少于1门全英语教学课程。
    4.其他要求详见《燕山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参照国务院学位办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和专业学位标准的基本框架、内容,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自身优势,制订各具特色的培养方案。
    2.探索部分研究生课程全英语授课,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中应当设置不少于1门全英语教学课程。
    3.增加实践环节学时数和学分比例,明确实践环节的内容与要求。工程类专业选修课增加课内实验学时比例,增设应用设计、创新实验等实践环节;文管类专业选修课增加课程研讨学时比例,增设案例分析、现场模拟等实践环节。
    4.加强案例教学、现场研究和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的运用,鼓励开设1-2门(2-3学分)的案例课程或项目课程;每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应至少设置1门应用性强的专业课程,由校内教师和行(企)业专家共同完成。
    5.其他要求详见《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四、提交材料
    1.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目录(见附件)填写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
    2.每个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应提交一份培养方案修订说明(见附件),与国内外3所高水平同类型大学一流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比较,并简要说明修订依据、修改的主要内容、知识结构以及课程设置等。
    3.列入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均需撰写教学大纲(见附件),新开设的课程还需撰写课程设置论证报告(见附件),并填写课程列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请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版,学术学位培养方案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yjsxypyb@ysu.edu.cn,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zyxwb@ysu.edu.cn。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按照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分别设立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制订培养标准和方案、建设课程体系、开展质量评价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中应有一定比例的行(企)业专家参加。
    2.各学院院长及分管研究生教学的主管领导负责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3.各学院应于7月1日前完成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并按工作安排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待审核通过后,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工作安排如下:
    (1)调研国内外高水平同类型大学一流学科培养方案,形成培养方案初稿;
    (2)学院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讨论论证;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4)6月5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包括各类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
    (5)7月1日前,发布新版培养方案,各学院将培养方案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4.本次制定和修订的培养方案自2015年入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20日
 

 

优秀学员视频展播

状元经验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7号弘彧(YU)大厦大厦506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 400-6998-626  

上班时间:早8:30-晚10:30 周六日、节假日不休

京ICP备11029026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08682号

Copyright © yumingedu.com 2006-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总监:杨士田 法律顾问: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