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变更通知及招考拟录取名单公示 2020年06月30日 12:36 点击:[1869] 一、招生计划变更根据《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经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做如下调整: 1、增加机械工程(专业代码:080200)“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1人; 2、补录取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080400)“专项计划”1人。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考复试拟录取工作现已结束,现将拟录取134名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1),招生计划中直接攻博研究生(2人)已于推免阶段公示。对以上考生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7月13日。联系电话:024-25494900 ;E-mail:yzb@sut.edu.cn联系人:王老师 三、其他事宜 非定向就业考生拟录取名单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调至沈阳工业大学(硕博连读除外)。调档前,请考生自行下载《博士研究生调档函》(附件2),按照调档函中时间要求邮寄至学校研招办。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调档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针对个别考生因报考2020年博士研究生时,报考类别信息填写错误或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将在拟录取阶段修改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申请程序如下:考生填写《考生修改非定向就业申请表》(见附件3),请于2020年7月3日前以PDF格式发送至yzb@sut.edu.cn。 2.定向就业考生拟录取名单中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根据录取工作规定,请于2020年7月3日前提交《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见附件4)PDF格式,发送电子邮箱至yzb@sut.edu.cn。针对个别考生因报考2020年博士研究生时,报考类别信息填写错误或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将在拟录取阶段修改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申请程序如下:考生需要同时填写《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见附件4)和《考生修改定向就业申请表》(见附件5),请于2020年7月3日前以PDF格式发送至yzb@sut.edu.cn。 3.录取通知书发放国家正式录取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预计时间7月中下旬。附件【附件3:考生修改非定向就业申请表.doc】已下载143次附件【附件5:考生修改定向就业申请表.doc】已下载132次附件【附件2:博士研究生调档函.pdf】已下载284次附件【附件4:博士定向培养合同书.doc】已下载199次附件【附件1: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pdf】已下载847次上一条:关于公示王鹏2020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的通知 下一条:沈阳工业大学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考线上初试工作的通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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