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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公告

时间:2020-07-12     来源:     作者:育明郭老师      点击量:398


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日期:2019/11/7 14:28:57   访问数:0 我校2020年博士生招生继续实施“申请-考核”制改革。

现将第一次“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见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我校2020年博士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3.硕士专业应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学术成果。5.本次“申请-考核”制招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校教师除外),本校教师可报考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前必须将个人全部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工资关系调转手续和档案、工资关系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三、申请材料1.《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非应届考生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管理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应届硕士生(含硕博连读生,下同)由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填写报考意见。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填写的推荐书。3.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复印件;无硕士毕业证书的仅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4.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或档案部门盖章的复印件(同时需准备电子版一份);5.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6.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7.个人自荐材料(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个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经历,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和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学术或专业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8.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申请材料1-4项纸质版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4-8项需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电子版。涉密材料不得提交。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及学籍。四、报名流程1.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方为有效。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2月2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注册用户或使用原有学信网账号,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下载填写《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网上支付报名费。未缴纳报名费的,不予现场确认。报名费标准:200元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背景为蓝色,其他颜色不予进行现场确认。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图像规格:JPG格式,大小20k-100k。现场确认后,考生不得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更改报名照片。因擅自修改照片,造成考试通知单与现场确认照片不一致的,取消考生考试资格。3. 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时间:2019年12月26日-2019年12月27日地点: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长春理工大学南区研究生教学楼3楼315房间)4.提交材料要求(相关模版可在报名时下载附件)考生(或代办人)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或出示以下材料: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2)申请材料1-4;3)需出示相关申请材料原件;4)报名系统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学籍学历认证材料。5.报名费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五、考核内容1.初审初审小组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的4-8项,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基础、研究计划、综合素质和学术潜力等进行考察。满分为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列入复试名单。2.复试复试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等形式,具体由学院自主确定。复试考核内容包括:(1)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2)专业能力和外语水平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科研创新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生计划,综合申请者初审成绩、复试考核成绩,根据报考导师意见,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七、其他1.初审将于2020年2月底前完成,初审成绩及复试名单将于2020年3月1日公布。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为进入复试的考生,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生成准考证,考生可于2020年3月1日后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复试考核。3.复试考核预计在2020年3月上旬进行。 上一条: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公告下一条: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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