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何 强 蒲清平
副组长:宋福忠 高 微
成 员:吴正松 杨永川 时文歆 陈猷鹏 卢培利 李 宏
秘 书:王岳川 郝梦冰
二、报名及材料审核
(一)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详见《重庆大学2020年学术型及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 硕博连读考生报名条件详见关于重庆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相关文件通知。
(三) 申请材料审查
请于2020年6月11日前将完整的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报考专业+考生姓名”)发送至hjystyjs@163.com。请务必按照要求准备,不符合要求且未附加说明的视为申请材料不合格。
1. 申请材料内容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本人签名,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意见(专家签名)。
(3)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应届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及相关认证报告(如报名网站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认证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教留服认**[****]****号”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出具)。
(4)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盖培养单位章)、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如果暂时无法提供请就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和学位论文情况做说明)。
(6)考生研究计划书。
(7)报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考生(除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外)出具“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本人签名);报考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以及考生所在社保单位开具同意考生报考全日制工程博士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考生学术背景相关补充材料(如果有)。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按照重庆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考生必须保证本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考试和录取资格。
2. 申请材料审核
(1)按照学校“申请-审核”机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相关工作要求,报考我院的考生需符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网报成功、且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按照相关的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对于未能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考核,学院将及时通知到未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
(3)考生如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三、考核规定
(一)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于2020年6月16日进行,不同考生具体考核具体时间随机确定,请考生提前查看相关规则。
(二)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我院将采用教育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面试。请考生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三)考核内容
通过面试方式考核考生的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及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英语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他各科目及总成绩满分按 100 分计。
每名考生考核面试时间原则不少于30分钟。
(四)成绩计算
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30%+综合能力×40%。
英语考核:合格考查
思政考核:合格考查
(五)成绩结果公示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考核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入学考核成绩。公示网址:http://huanjing.cqu.edu.cn/。预计公示时间6月18日之前,公示3个工作日。考生如对考核成绩持有异议,可进行成绩复查和申述。
四、录取原则
研究生院分配给我院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学术型博士25名,工程博士4名。学院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考核成绩分数分专业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英语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五、公示与录取
按照招生工作流程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按要求公示无异议,且录取数据经教育部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成绩复查和申诉
1. 考生如对考核成绩持有异议,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学院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成绩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2.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投诉电话:023-65126160(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3-65123400(学院纪委办公室);邮箱:hjyjs2019@163.com。
未尽事宜遵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环境与生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二零二零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