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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西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时间:2015-06-04     来源:     作者:      点击量:863

2015年山西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14]8号)及我校《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山西医科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组和监督组,工作组负责对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程做好推免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组负责全程检查和监督,确保推免工作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各院系成立2015年推免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履行相应的职责。
  (一)工作组
  组长:王宏伟
  成员:解军郑金平曹小清晋建华
  (二)监督组
  组长:顾昭明
  成员:毛红胜齐国树马春光
  二、工作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咨询与申诉
  (一)本工作方案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有关推免研究生报考咨询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及各院系负责。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351-4135123。
  (二)考生对于推免生遴选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向校推免监督组进行举报或申诉。电话:0351-4135411。

  第二部分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
  一、遴选条件
  (一)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和违纪记录;
  (四)大学平均成绩名次一般须在其所在专业前30%,大学四级英语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
  (五)综合素质优秀,其综合测评名次一般须在其所在专业前30%;
  (六)具有下列情况,且外语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者,平均学习成绩可给予加分,其综合测评名次可放宽至其所在专业前40%。
  1、在学期间以山西医科大学为版权单位,本人第一署名发表学术论文被SCI收录或获得发明专利,其平均学习成绩可加7分;
  2、在学期间以山西医科大学为版权单位以第一署名在国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国家级赛事中获得奖励,其平均学习成绩可加5分;
  3、在学期间以山西医科大学为版权单位以第一署名在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主持山西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或在“兴晋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奖励,或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其平均学习成绩可加3分。
  上述考生除须提供期刊、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由相关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复印件外,还同时须持有相关学科专业三名教授联名书面推荐函。
  二、推免生指标分配
  (一)我校2015年推免生遴选指标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指标为准,且不分学位类型。
  (二)各院系遴选指标由研究生学院另行公布。
  三、推免生报考材料
  (一)山西医科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考生可在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www.sxmu.edu.cn/yzb)下载;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本人免冠照片2张;
  (三)本人本科期间成绩单一份,须经校教务处或院系核实后加盖公章;
  (四)本人国家四、六级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须经院系核实后校教务处加盖公章;
  (五)本人所在院系综合测评及排名情况,须经学生处核实并加盖公章;
  (六)有关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遴选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阶段
  时间:2014年9月4日至9月11日。
  各院系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向毕业班学生公布本方案及本院系操作细则。符合条件者向院系提交推免生报考材料。
  (二)资格审查阶段
  2014年9月11日上午12:00前,各院(系)对报考考生有关信息核实,确定其符合我校推免生遴选条件。同时,将加盖公章的《院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考汇总表》及电子报表等报送研究生学院备案。
  (三)遴选阶段
  推免生遴选由各院系负责组织,选拔形式参照我校《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山医大校研字[2014]2号)有关内容,组织相关学科及面试专家组进行外国语测试、专业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各院系推免工作小组提出拟推荐考生名单,并于2014年9月18日前报研究生学院。
  (四)公示
  各院系须将报考考生名单和拟推荐考生名单分别在本院系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大学历年学习成绩及排名、综合测评结果及排名。研究生学院将我校2015年拟推荐名单汇总并上报校推免工作组审定后公示10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将予以审核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公示期结束后,由研究生学院安排推免生进行网上报名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各院系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院系要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办法均要严格遵守本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管理规定,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与推免名额一并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本院系遴选过程和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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