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为确保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招考)的安全性、公
平性、科学性,保证考生生命健康安全,切实保障人才选拔质量,根
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 年博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法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考试工作小组,统
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博士生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实行差额复
试。
2.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或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拟
录取资格。
二、考试方式
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完成第一阶段考试(初试,形式为笔试)和第
二阶段考试(复试,形式为面试)。
采用“双机位”方式完成考试。
第一阶段笔试(初试)使用平台:采用“腾讯会议”双号登陆、
双机位模式。主机位拍摄考生正面,二机位拍摄考生考试环境。以“阿
里钉钉”作为备用平台。
第二阶段面试(复试)使用平台:采用“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及
“腾讯会议”双平台同时使用。“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为主机位拍摄
考生正面,“腾讯会议”为二机位拍摄考生考试环境。以“阿里钉钉”
作为备用平台。
考生设备要求请详见研究生院相关说明。
三、第一阶段网络远程笔试时间、内容和程序(初试)
(一)测试和预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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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6 月 8 日—6 月 11 日。由学院逐一联系每位考生完成。
(二)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科目一:英语(100 分)。闭卷笔试。考试时间:2020 年
6 月 12 日 9:00-10:30。
2.考试科目二:专业基础(100 分)。闭卷笔试。考试时间:2020
年 6 月 12 日 14:30-16:00。
(三)考试程序和要求
1.在笔试前,根据学院安排签订《诚信笔试承诺书》。考生务必
仔细阅读,一经签署,须遵守信约,诚信考试,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
自负。考生应根据学院安排将《诚信笔试承诺书》亲笔签名后拍照发
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格式:考生姓名+专业名称。
2.笔试由学院逐一联系每位考生进入“腾讯会议”,分组进行。
考生事先打印学院发送的电子版答题纸,或自行准备其他合适的答题
纸。闭卷考试,手写作答,考生应亲笔手写,开学后核对笔迹。考试
开始前,考生应完成身份核对、“双机位”环境保证和笔试诚信承诺。
在考试过程中,应由考生自己独立完成答题,不得咨询他人,不得查
阅任何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除使用考试系统读题外,不得使用电脑、
手机和 PAD 等任何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网络。考试结束后
5 分钟内,考生应将答题纸拍照后以图片形式发送到监考老师指定的
邮箱,随后删除答题图片和邮件。考生不得以导出、截屏等任何方式
复制或保存试题和答题图片,并在笔试结束后按照学院规定将答题纸
原件快递回学院。笔试采取“双机位”全程录像和监考,作为事后评
价考生是否遵守考试纪律的凭证。考生笔试期间必须保证仅考生一人
处于独立空间,有查阅资料、替考、咨询他人、使用电子设备或网络、
复制或保存试题和答题纸(以及图片)等任何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一经发现或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拟录取资格。笔试具体流程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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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由学院逐一联系每位考生告知和实施。
四、第二阶段网络远程面试时间、内容和程序(复试)
我院根据第一阶段考试(初试)成绩,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复
试)的名单。第一阶段考试成绩及复试名单将发布在我院官方网站
(http://law.uibe.edu.cn/),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测试和预演时间
公布复试名单日—6 月 19 日。由学院逐一联系每位考生完成。
(二)考试时间和内容
1.时间:2020 年 6 月 20 日。
2.内容
(1)专业综合考试(100 分)。各专业在本专业范围内进行复试,
考察考生的英语水平和专业水平。主要针对考生面试前提交的攻读博
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复试前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
箱),综合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
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
(2)综合素质测评(100 分)。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
生的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对拟进
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3.随机确定面试顺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 30 分钟。
(三)考试程序和要求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名单公布后,考生通过“研招远程面试系统”上传材料完成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上传下列材料:
①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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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扫描
件/照片;
④应届生:有效学生证首页(信息页)及注册页扫描件/照片,
若未完整注册,需出示学校应届生证明;
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的认证证书扫描件/照片;
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
家)的推荐书及职称证明扫描件/照片;
⑥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的扫描件/照片;
⑦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扫描件/照片;
⑧外语水平能力证书扫描件/照片;
⑨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扫描件/
照片;
⑩报考考生必须在本科或硕士阶段通过修读法学专业获取至少
一个法学学位,请据此上传相关学位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①外经贸教职工报考本校博士,需已向研招办提交经人事处审核
同意的申请表。
②专职教师身份考生出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学
校人事部门专职教师身份证明(应注明专职教师身份及所在院系、教
授课程)。邮件命名格式:学院名称-考生编号-考生姓名-专业名称
(按专业目录),单独发送至学院邮箱:zeroshangu@126.com。
资格审查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应在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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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寄至我院,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10 号,对外经济贸易
大学宁远楼 724 室,顾老师,01064492061。受疫情防控影响,其他
快递送达困难,请务必使用顺丰邮寄相关材料。
未按时提交或材料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届时
以学校研究生院另行发布的通知为准。
2.网上报到
资格审查通过后—6 月 19 日,学院分批次、逐一与每位通过资
格审查的考生联系,完成相应的网上报到工作。
(1)签订《诚信面试承诺书》
根据学院安排通过“研招远程面试系统”签订《诚信面试承诺书》。
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一经签署,须遵守信约,诚信复试,否则一切
后果由考生自负。
(2)测试和预演
每名考生完成与学院间的测试和预演,学院向考生强调流程和注
意的重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及时调整,保证复试的顺利进行。
(3)抽签
学院通过随机软件对考生进行面试次序的随机分组。抽签通过
“腾讯会议”直播,分专业、分时段进行。在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的监
督下,由 3 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执行,全程录音录像并详细记录。在
面试前按照抽签结果通知考生进入具体的网络面试房间。
3.面试
面试按照抽签次序进行。由学院分批次、逐一联系每位考生进入
“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和“腾讯会议”。考生在面试期间应保证仅考
生一人处于独立空间,随时按照考官要求展示面试环境和状态。考生
应独立回答所有问题,除翻阅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外,不得查阅
任何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不得使用电脑、手机和 PAD 等任何电子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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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网络。面试采取“双机位”全程录像和监考,
作为事后评价考生是否遵守考试纪律的凭证。有查阅资料、替考、咨
询他人、使用电子设备或网络等任何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
或核实,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
考生应提前准备学院要求的视频会议系统和备用系统,完成“双
机位”要求。学院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对考生身份进行
核查,同时对“双机位”进行录音录像。“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
视频源(考生正前方),使用“研招远程面试系统”;“第二机位”
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
使复试小组能清晰查看考生所处复试环境,“第二机位”须可自由移
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第二机位”
使用“腾讯会议”。请同时下载和试用“阿里钉钉”备用(详见《网
络远程考试考生要求与行为规范》。
因远程网络复试平台系统、网络环境等原因,可能导致考生实际
面试时间的延后或提前,以及系统平台的切换,学院将对面试进程进
行适时调整并通知考生。
五、关于禁止考生录音录像的重要提醒
禁止考生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对初试和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或实施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或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拟录取资格。入学后如发现,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予以公示
并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成绩为招考各项内容考核成绩之和。第二阶段考试(复试)
任一门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进行
差额录取。
总成绩=第一阶段考试分数(满分 200 分)+第二阶段专业综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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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分数(满分 100 分)+第二阶段综合素质测评分数(满分 100 分)
2.按所报考导师的考生的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七、体检
我校拟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
文件规定。
所有未按时体检的考生,均视作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体检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于复试及格的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考生各方
面的表现,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相关结果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主
页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
1.请考生务必关注我院官方网站(http://law.uibe.edu.cn/)
以及微信公众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相关后续通知。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
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拟录取资格。
4.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我校规定除高校专职教师之外,一律不招收在职考生。高校在
职教师需交教师资格证以及所在单位证明其身份的证明信,拟录取后
签订定向协议,按全日制定向生培养。所有全日制考生录取后如不能
将档案调入我校,其录取资格自动丧失。
法学院
2020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