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公告
来源:研招办 作者: 时间:2019-03-01 21:59:12 打印 字体大小
按照《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的相关规定,我院组织导师专家组对入围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定向和非定向申请人分别排序的原则,并征求导师意见,结合计划招生名额、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体检结果等,按照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出综合判断,并经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决定将本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1。拟录取名单在本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后,再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一、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综合考核成绩不低于录取分数线。
录取分数线:财政学定向185分,财政学非定向170分,会计学(含信息化方向)定向165分,会计学(含信息化方向)非定向165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50分。
2.单科考核成绩不低于及格线。
及格线:“专业面试”60分, “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笔试” 60分,“外语笔试”30分。
3.导师同意接收。
4.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体检结果等审查合格。
5.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期
从即日起,拟录取名单在本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
三、注意事项
1.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在录取过程中,若发现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料虚假不实,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体检结果等不合格或者与国家录取政策发生冲突,本院保留不予录取的权利。
2.拟录取考生须与本院签订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回本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方可被正式录取。
3. 入学后三个月内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体检,对不符合教育部录取体检标准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四、公示期间设置接待考生电话及邮箱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8190325 88190324
2.财科院纪检专用监督电话:010-88191179
3.邮箱:cky_yzb@163.com
附件1:财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
附件2:考生承诺书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