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1.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学校对统招考生的初试的外语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成绩划定最低复试分数线,具体如下: (1)戏剧与影视学外国语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一不低于50分,业务课二不低于55分,总分不得低于180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国语不低于45分,业务课一不低于45分,业务课二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170分); (2)艺术学理论外国语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一不低于50分,业务课二不低于55分,总分不得低于180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国语不低于45分,业务课一不低于45分,业务课二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170分); (3)美术学外国语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一不低于40分,业务课二不低于55分,总分不得低于165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国语不低于45分,业务课一不低于35分,业务课二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155分)。 在符合上述成绩基本要求情况下,招生导师根据报考生质量、培养要求等,对考生提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2.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无论何种原因,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3.复试比例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名单见《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4.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以及外国语的听、说等能力情况。其中: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随面试一同考核,占10%); (2)面试(占90%) (3)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审查表》(见附件)。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软、硬件及复试环境要求 (1)复试平台:以“小鱼易连”为主软件,钉钉为备用软件。 (2)硬件要求:建议考生首选网线连接的台式机或笔记本为面试硬件设备,保险起见购买一定的移动网络流量。复试过程考生音频、视频须全程打开启,考生须与摄像头保持一定距离,保证头部及双手在视频画面中间位置。考生须选择独立安静的房间为复试视频场所,复试期间保证房屋的明亮安静,视频场所不得有他人在场,不得出现其他声音。 (3)考生纪律要求:考生复试过程中不得佩戴口罩,头发不能遮挡耳朵,不得使用耳机。复试过程禁止去洗手间,考生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全程禁止考生录屏录音录像,一旦发现取消考试成绩。 6.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满分300分)÷3×50%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50%。 7.信息公布 考生可登陆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bfa.edu.cn/yx/yjsb/index.htm,查询我校最新招生信息。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须于7月13日前向研究生院审核邮箱:yzb@bfa.edu.cn 提交以下扫描件: 1.《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书及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 2.《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3.本人的初试准考证 4.学历证书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其中留学人员提交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电子版(非应届生) 5.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应届生) 6.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三、体检 凡进入我校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体检。 具体要求见复试录取后的录取公示。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为保证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我校公布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及申诉渠道: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2283407,电子邮箱:yzb@bfa.edu.cn ,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北京电影学院K楼(图书馆楼)409办公室; 邮编:100088 北京电影学院纪监办公室电话:010-82283216;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 《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审查表》(点击下载)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点击下载)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点击下载) 附件:北京电影学院复试流程及注意事项-考生(点击下载)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2020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