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学校疫情防控,保障广大考生和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期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通知精神以及《中央民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教育学院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二、考生的复试准备
(一)学生做好线上复试的条件准备
试学生学生提前准备符合“双机位”线上复试的设备和环境,准备好带摄像头的电脑1台,带摄像头的手机1部,确定独立安静且4G网络良好的复试地点。电脑用于正面线上复试,手机用于背面视频全场面监控,用于视频监控的设备应置于考生斜后方1米左右,考试过程中不得转换考试界面,不得人为中断任何一台设备,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作弊,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像,不得将考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否则按照复试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
(二)复试咨询电话
考生咨询复试事宜的电话为010-68933011转802 。
三、复试工作办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
教育学院在考生达到国家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如下三点要求,确定考生进入复试人员的名单。
1.按照研究生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依据初试总成绩(外国语占30%,专业课占70%)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差额比原则上为1:2,若过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但不足复试差额比1:2的专业,可以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复试,等额复试仅限于上线人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相等的情况。
2.相同分数均纳入复试名单
当进入复试的最后一名考生出现初试成绩一样的情况时,将初试成绩一样的所有考生都纳入复试名单。
3.专项计划。普洱学院对口支援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确定并负责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参加各学院组织的复试。
(二)复试考生名单
由于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较多,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所示。
(三)纸质材料的提交
拟录取考生需将的学位或学籍认证材料,思想政治审查表寄送至学院。
(四)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程序
(1)复试考生依次进入复试会议室
第一位复试考生提前5分钟进入会议室,第二位考生按照复试安排时间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会议上;若遇网络延迟及其他问题,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入或退出网上复试会议室。
(2)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考生进入网络会议室时,复试秘书和另一位老师开始全过程录音录像,保证全场面监控,复试组秘书要认真、全面、细致做好每位考生的复试记录,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
(3)身份确认
考生进入线上复试会议室时,复试秘书对复试考生进行身份确认,主要为人证(身份证照片)、人脸(考生本人)的比对,防止替考情况发生。
(4)复试要求的宣布
复试组长要向复试的每一位考生宣布复试要求,宣布面试时间,请考生用中文和外语进行自我介绍、抽取试题回答。复试成员按照事先准备的复试试题进行提问。
2.复试时间
每一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均为20分钟。复试秘书进行计时,时间到面试须停止进行。
(五)录取成绩的要求及计算
根据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考生最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加权合成:
1.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10%。由招生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报考材料评分。
2.初试成绩:初试科目为外语和专业课,各单科成绩均须达到学校、学院制定的复试分数线,外语占初试总成绩的30%,专业课占70%,初试成绩=外国语成绩×30%+(专业课成绩÷2)×70%。初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40%。
3.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取。
4.最终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在初试和复试中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但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六)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复试结束后在教育学院网站上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误后于7月10日前向研招办报送拟录取名单、考生的独立打分表、面试记录表,其中拟录取名单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七)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五、录取工作的要求
(一)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二)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公信力,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同一专业考生复试后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当复试后最终成绩一样的情况下,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成绩和复试成绩都一样的情况下,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分等三项成绩均一样的情况下,依据初试两门业务课成绩总和从高到低录取。
(四)复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不合格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五)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六、监督与复议
(一)加强监督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负全面责任,加强对复试过程及复试组成员招生行为的监督,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
(二)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单位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三)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9003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254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其他事宜
(一)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二)普洱学院对口支援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拟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
教育学院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