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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2021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时间:2020-10-27     来源:     作者:郭老师      点击量:421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2021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2021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继续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教育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

料。

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具体请参看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2021 年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招生简

章》;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具体请参看《北京

大学教育学院 2021 年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各专业的国际教育发展方向,全英文授课,仅招收留学生,具体请参看《北京大学教育

学院 2021 年国际教育发展项目招生说明》;

高等教育学、教育学原理、教育经济与管理(不含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下同)、教

育技术学四个专业仅招收全日制转档生。具体请参看本招生说明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

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

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

核心期刊上已发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

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 5 名))。

3. 申请人对于教育应具有强烈的兴趣和科学研究的潜力。

4.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报名申请

1. 网上报名时间:2020 10 15 12:00-11 30 12:00,请申请人登录北大研招

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网上报名具

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 200 元,

须于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

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如下:

1)报考类别:非定向(类别填写错误不予录取);

2)导师姓名:不需填写;

3)英语水平:优先填写时限和成绩均符合 2-(6)要求的英语水平信息;

4)专业志愿:仅接受一个专业一个方向的报考信息,多报无效。

2. 提交初审材料:

l 材料形式:纸质版;

l 截止时间:2020 12 11 17:00 前(需寄达,逾期不予受理);

l 接收地址: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务办 319 办公室,010-62751402

l 快递要求:仅接收顺丰快递或者邮政速递 EMS,其他快递无法接收;

l 材料装订格式:第 1-3 项按顺序角钉,不入册;第 4-11 项按顺序平面左侧胶钉成一

册;

l 材料清单:(无论是否录取,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1)北京大学 2021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

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

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

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3)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模板

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需考生本人签

字);

4)第 5-11 项材料封面:格式见附件(请填好个人信息);

5)北京大学 2021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仅复印件,原件不装订);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请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1)英语

l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 60 分及以上(2017 1 -2019

1 月参加考试);

l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500 分及以上(2016 9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l 托福 90 分及以上(2019 9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l 雅思(A 类)6 分及以上(2019 9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l 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书(2016 9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l GRE 成绩 310 分及以上(2016 9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l WSKPETS-5)考试合格(2016 9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l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2016 9 1 日之后获得学位);

2)小语种(只包括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

考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

合格成绩单(5 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有效期依证明的类型

具体确定,自入学年的 9 1 日起向前推算)。若该语言国举办的语言考

试有不同等级,则须取得最高级别的语言考试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中国

举办的语言考试需达到国家六级水平。

注:获得过外语专业学位的考生仍需提供上述合格的外语成绩证明。

7)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证明复印件(仅在职学生提供)

8)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验证原

件);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

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学习能力、专业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已发表出版的作

品、获奖证书等;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

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

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

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三、选拔方式

1. 初审

教育学院组成专家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及招生计划,

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 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

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

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外语水平、逻

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个人科研经历和研究计划等。

1)笔试

按专业分类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如下:

1)时间:2021 3 6

2)考试科目:

a) 高等教育学专业专业课科目:高等教育学综合

b) 教育学原理专业专业课科目:教育学原理综合

c)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专业课科目:教育经济与管理综合

d) 教育技术学专业专业课科目:教育技术学综合

3)申请人笔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满分 100 分,笔试合格线请参看面试通

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

1)时间:2021 3 月下旬

2)面试时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

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

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录取

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 50%。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

准,公示 10 个工作日。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

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

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4、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名单、面试名单等详细信息请参照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主页通

知,不再另行通知。

四、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

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

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机制

1. 我院将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

2. 笔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

3. 面试选拔工作由各专业(方向)成立专家小组组织进行。

4.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教育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

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六、其它事项

1. 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见北京大学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

章;

2. 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 本招生说明的内容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4. 若上级部门在 2021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

并及时予以公告。

七、招生咨询

教育学院招生信息请查询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主页(http://www.gse.pku.edu.cn);

咨询电话:(01062751402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202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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