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的有关规定与要求,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政府管理学院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规程。
一、复试资格
凡符合下列条件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
报考普通招考考生,初试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0分,各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报考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考生,初试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0分,各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二、复试内容
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科研能力、思维创新能力、英文水平等内容,形式为面试,采用考生抽签与面试官提问的方式,考生抽取题签回答专业知识问题,面试官再对专业理论知识、科研计划、学术研究等各方面进行提问。
三、复试注意事项
1、时间及地点:4月19日下午13:00开始,A区509会议室,12:30在A区506报到。
2、复试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简历(包括基本情况、科研成果、研究计划等)5份;
(3)科研成果清单5份,须含成果名称、作者排名、级别等。
四、录取原则
(1) 复试总分值为200分,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总和;
(2) 按照报考导师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复试成绩未达到120分不予录取。
政府管理学院2017年博士复试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