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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考博: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育学考博报考须知 招生目录 考博真题参考书

时间:2021-08-07     来源:公共号:考研考博圈     作者:课程辅导加育明教育宋老师微信:kaobozixun      点击量:418

教育学考博: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育学考博报考须知 招生目录


考试形式: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及交纳报名费时间

2021年博士生选拔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1年03月10日-2021年03月31日。

宋老师建议大家尽量多去准备两所,2-3所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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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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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我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考核方式为远程网络综合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网上报名及交纳报名费时间

2021年博士生选拔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1年03月10日-2021年03月31日。

1.网上报名

请登陆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grdms.bit.edu.cn/yjs/jump/bsbm),按网报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经研招办审核合格后,方可打印《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认真审核纸版报名登记表信息与网报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考生本人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

2.材料提交

网报成功后,考生须将以下材料最晚于报名截止日寄(以邮戳寄出日期为准)或送达我院博士招生办公室。我校不接收未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的申请材料。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打印出纸质版,考生本人签字。

(2)两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3)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材料、答辩决议复印件(往届生);论文摘要(应届生)。

(5)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及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科研获奖、其它学习经历等。

(8)个人陈述。请用1500字(中文)介绍本人专业背景、从事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9)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印在1张A4纸上)。

(10)应届学生学生证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6)、(7) 、(8)、(9)、(10)项材料及第(5)项中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须补交第(5)项中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5)、(6)、(7)、(8)、(9)项材料;

同等学力报考者除须提交上述第(1)、(2)、(4)、(6)、(7)、(8)、(9)项材料外,须另提交以下材料:

①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560分,或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②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含)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一项(排名前两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排名前五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有证书)。

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说明:

(1)请用铅笔在各项材料的第一页标明对应的序号,按上述清单顺序整理材料,便于审查。

(2)申请材料不退回。

(3)若发现材料造假,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考生博士录取资格。

报名材料邮寄

考生须于2021年3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院北京理工大学中心教学楼1305室,同时请把所有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到指定邮箱wxming@bit.edu.cn。本人自送或邮寄(仅限EMS或顺丰快递)均可。邮编:100081,电话:01068912691或01081381316,收件人:王老师。材料邮寄出来后请把你的姓名和快递单号发到指定信箱wxming@bit.edu.cn,不能按照时间及内容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学院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必要时可要求考生补充有关材料),对其专业学术基础(20分)、已取得成果(20分)、专业创新潜质(20分)、外语水平(20分)、综合素质(20分)进行评价,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准考人员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在综合考核前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远程网络综合考核。

考生须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正式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三、综合考核组织实施

(一)考核内容

综合选拔内容分为三部分,英语、专业知识、综合能力。

1.英语考核(含听力和口语)

2.专业知识考核(—)业务课一(科目名称代码:2030教育学),

3.专业知识考核(二)业务课二(科目名称代码详见下表),根据拟报考研究方向参加考核。考核科目名称与《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考试科目名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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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综合能力测试涵盖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和科研潜质等内容。

(二)时间要求:

每位考生的远程网络考核综合时间不少于45分钟,各部分时间分配如下:英语口语和听力不少于10分钟、专业知识测试不多于15分钟、综合能力测试(含自我情况介绍、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和科研潜质等)不少于20分钟。

(三)具体内容及流程:

1.考生以PPT(提前准备)方式自我介绍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不限这些方面,但不能超时);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至少4道题目并进行回答或笔答,时间不超过15分钟(按照公布的专业笔试科目,每门专业课不少于2题,如采取线上笔试形式时间可延长)。专业知识试题为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

3.综合考核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综合考核专家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时间不少于10分钟

(四)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并提交报考材料;

2021年4月1日至7日,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准考名单;

2021年4月8日至综合考核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博士远程面试选拔;

2021年4月9日至18日,进行远程网络综合考核;

2021年4月30日前,公布拟录取名单;

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调档及录取工作。

(五)远程网络综合考核要求

考核前学院将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提前进行测试。考核开始时,考生须通过视频设备协助考核专家对周边环境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考核专家组秘书向考生宣读综合考核规定、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正式开始,以便确保网络综合考核的公平性和相关规定和保密要求(如考核过程中对摄像头角度和距离、考生所坐位置提出要求,考生不得擅自离场、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不得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在场、不允许查阅资料,回答问题时应直视摄像头,对于考官质疑有违规或作弊行为时应配合检查,一旦发现舞弊行为可直接终止考核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等)。

考核过程中如遇考生网络故障导致综合考核中断(时间超过10秒),待网络恢复后应重新提问,不得继续使用和回答网络中断前的提问。如考生网络临时无法恢复,将及时调整考生考核顺序,依次递补,待原考生信号恢复后再重新接入平台进行考核,中断前考核内容和作答予以保留。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录取考生人数须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一致。下达计划数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本直博和专项招生。

2.录取考生的“导师及学科专业”须与《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一致。

3.由于报考博士生导师的生源数量不均衡,在考生同意的基础上,博士生导师可调剂录取同一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导师的考生,原则上不跨学科专业调剂,需要跨学科调剂的应征得原学科所在学院及拟录取学科所在学院的同意,不得调剂录取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

4.拟录取综合考核成绩要求

外国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各项测试成绩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外国语20分、专业基础20分、专业综合20分、综合能力40分),拟录取名单按照总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审查体检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各项考核合格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确定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已录取博士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者。

2.定向就业: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西部对口支援、“援疆博士师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专项计划考生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订相应少数民族专项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其他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具体学院后续通知),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学校对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四)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 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

3.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五、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相关要求网络远程综合考核所有环节均全程录像备查,对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转自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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