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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2025年考博信息,教育博士首年招生啦 教育学|教育领导与管理|学生发展与教育

时间:2025-02-12     来源:     作者:      点击量:201

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2025年考博信息,教育博士首年招生啦 教育学|教育领导与管理|学生发展与教育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2025年2月20日

二、报考流程:招考主要流程为:申请报名和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含缴费)→报考资格审核→考核(材料评议和综合考核)→录取

三、教育学下设: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高等教育学

四、教育博士首年招生,下设:教育领导与管理|学生发展与教育

五、复试:笔试+面试

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2025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央民族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院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制”。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组织管理

一、成立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二、成立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研究生教学秘书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具体事务。

三、成立由不少于 5 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

第二条 申请条件

申请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除符合《中央民族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获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于 2025 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 2025年入学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至少公开发表 1 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三、有 2 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非申请人的硕士培养导师和博士申请导师)做出书面推荐。

四、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一)英语: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或者通过专业四级及以上,或雅思成绩(IELTS)≥5.5,或托福成绩(TOEFL)≥80;日语:日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3 及以上;俄语: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 B1 及以上。

(二)曾在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申请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除符合《中央民族大学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作经历要求

具有 5 年以上教育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方向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方向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与工作人员。

二、科研或教学代表性成果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一)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1 篇论文及以上。

(二)出版不少于 10 万字的教育或相关专业独著或独立译著。

(三)教育相关成果获得省级政府、部委设立的科研奖项,包括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部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排名前五)。

(四)教学相关成果获得省级政府、部委设立的教学奖项,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全国优秀教材奖(排名前五)。

(五)省部级及以上教育实践类成果。

(六)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育类项目,或主持校级教育类项目 2 项。

(七)资政报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排名前五)。

三、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一)英语: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或者通过专业四级及以上,或雅思成绩(IELTS)≥5.5,或托福成绩(TOEFL)≥80;日语:日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3 及以上;俄语: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 B1 及以上。

(二)曾在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第三条 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以学校公布为准。

第四条 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一) 招考主要流程为:申请报名和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含缴费)→报考资格审核→考核(材料评议和综合考核)→录取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5年2月20日

(二)报考类别说明

我校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考生填报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填报时慎重选择,报名结束后,报考类别将无法更改。

1.非定向:基本学习年限内须在校全日制学习,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档案未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者将无法正常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如户口选择迁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期将无法迁入)。非定向考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基本学习年限内在校全日制学习,不转户口、不调档案,需与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者将无法正常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定向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就业。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和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在任何阶段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时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件及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因信息不一致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不允许同时申请本校两个及以上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

二、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务必在学校规定截止时间以前在线提交如下电子版材料。

申请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须提交如下电子版材料:

(一)个人陈述

个人陈述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对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及个人优势,字数不超过 2000 字。

(二)研究计划

研究计划包括考生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将要开展的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研究设计、研究方法、已有的研究基础等内容。

(三)其他支撑材料(均为电子版)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央民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本人签名,定向考生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1 份(正反面);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 1 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或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须入学时补交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5.外语水平证书扫描件;

6.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做出书面推荐(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并签字);

7.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PDF 电子版;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指导教师签名的学位论文摘要、目录和部分章节的PDF 电子文件。境外取得硕士学位且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提供成绩单和一篇代表性课程论文 PDF 电子版。

8.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重要获奖证书、课题结项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体现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交生源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申请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提供如下材料电子版:

(一)个人陈述

个人陈述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对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及个人优势,字数不超过 2000 字。

(二)研究计划

研究计划包括考生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将要开展的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研究设计、研究方法、已有的研究基础等内容。

(三)资格证明

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包括:职务、职级、工作年限、现从事的工作等内容,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现任中小学高层管理人员和高校中高层管理人员还需提交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任职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支撑材料(均为电子版)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央民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本人签名,定向考生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1 份(正反面);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 1 份;

5.外语水平证书扫描件;

6.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做出书面推荐(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并签字);

7.硕士学位论文(境外取得硕士学位且无硕士学位论文的,可提供成绩单和一篇代表性课程论文)。

8.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重要获奖证书、课题结项证书以及其他可以体现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交生源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三、特别说明

(一)提交格式与时间

以上材料按编号顺序合并为一个 pdf 文档,需加上封面、目录,在规定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诚信要求

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准确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及学籍等,且 3 年内不得申请。

第五条 审核程序

一、资格初审

(一)由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二)不符合申请条件、未按时提交材料、材料不全、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被视为审查不合格。

二、材料评价

申请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材料评价如下:

(一)招生导师评分:由招生导师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依据学院制定的评分细则进行科学评价,形成导师科研能力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低于60 分不能录取。

(二)专家组评分:学院专家组对每位考生进行科研能力评价,

从教育背景、学术经历、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匿名评分,形成专家科研能力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低于 60 分不能录取。

(三)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计算:该项成绩为百分制,导师科研

能力评价成绩和专家科研能力评价成绩分别占考生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的 50%,低于 60 分不能录取。

(四)审核步骤及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依据导师招生名额,原则上按照 1:3 的比例择优差额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五)综合考核名单公示学院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天,学院将于 2025 年 4 月中旬前公示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考生可登录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yjszs.muc.edu.cn/,查看资格审核和进入综合考核的结果。

申请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分如下:

(一)专家组评分

学院专家组对每位考生进行科研能力评价,从教育背景、学术经历、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匿名评分,形成专家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低于 60 分不能录取。

(二)审核步骤及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专家评价成绩,原则上按照 1:3 的比例择优差额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三)综合考核名单公示

学院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天,学院将于 2025 年 4 月中旬前公示进入综合考核名单。考生可登录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yjszs.muc.edu.cn/,查看资格审核和进入综合考核结果。

第六条 综合考核程序

一、综合考核时间

(一)考核日期与地点:2025 年 5 月 10 日前完成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笔试和面试。

二、现场资格复审

学院将在综合考核前对考生资格进行现场复审,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和思想政治审核表;应届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原件,以供学院查验;申8请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包括:职务、职级、工作年限、现从事的工作等内容,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公章)、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现任中小学高层管理人员和高校中高层管理人员还需提交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任职证明复印件。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三、笔试

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由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命题及评卷工作,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素养,笔试 3 个小时。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低于 60 分不能录取。

四、面试

由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外语能力(计入总成绩)、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低于 60 分不能录取。

五、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该项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考核成绩的50%,低于 60 分不能录取。

六、最终成绩计算

申请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 50%,低于 60 分不能录取。

申请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专家评价成绩与综合考核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 50%,低于 60 分不能录取。

七、最终成绩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的成绩,公示期为 5 天。

第七条 考务管理

一、学院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对招录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各项考核成绩和录取结果负责,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专家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 5 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及时公布本单位申请考核制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各项成绩、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及咨询申诉渠道。

第八条 录取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按照考生最终成绩及招生计划,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按专业分导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

二、对于申请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经考生本人同意,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本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名下。

三、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最终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五、2025 年,我校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考生)比例不超过普通计划招生总数的 15%。

第九条 纪律监督

一、实行校院两级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负责纪检的领导对招录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

2025 年 1 月 22 日

(转自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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