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名称:行政管理专业综合(含政治学与行政法学)
一、考试要求:
专业综合包括政治学与行政法学两门课程,属于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笔试科目。它要求考生全面理解和把握政治学与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能够运用政治学与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分析、解决现实行政管理问题;考生应关注我国社会生活各领域发生的、与行政管理相关的热点问题。
二、考试内容:
政治学部分:
第一编:政治与政治学。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以及政治的定义;掌握政治与经济、法律、宗教、道德的关系;掌握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产生与特点、行为主义政治学的特点;掌握现代西方政治学研究方法及其评价。
第二编:政治关系。掌握政治关系的概念与层次;掌握利益的形成与本质、利益的内在矛盾、利益关系、共同利益及其特点、利益矛盾及其成因;掌握利益的地位与作用;掌握政治权力的含义、构成要素、特性、作用及其特点与方式;掌握政治权利的含义、特性;掌握政治权利的基本内容与作用。
第三编:政治行为。掌握政治行为的概念及其要素;掌握政治统治的含义、基础、特征、类型、实施方式;掌握政治管理的定义、特征、职能、类型,政治管理的政治行为方式与管理行为方式、政治管理的作用;掌握政治参与的含义、特征、类型、方式、基本条件与影响因素、作用与发展方向。
第四编:政治体系。掌握政治体系的概念及构成;掌握国家的含义与特殊性、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掌握国家机构的含义、特征与设置原则,了解国家机构的类型;掌握政党的含义与特征、类型与特点、政党的作用;掌握政党制度的含义、特点及其影响因素,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掌握政治社团的含义、形成与特征、资本主义压力集团、特点及其评价、社会主义政治社团的特点;掌握政治社团的作用方式与作用。
第五编:政治文化。掌握政治文化的概念及其构成;掌握政治心理的含义、特性、形成基础、构成要素与作用;掌握政治思想的含义、特性、结构与作用;掌握政治社会化的含义与特点、媒介与影响因素、类型(按政治社会化的方式)与作用。
第六编:政治发展。掌握政治发展的概念;掌握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观、政治革命的概念与特征、类型与方略(政治战略与政治策略)、方式、作用;掌握政治改革的含义与特征、政治改革目标确定的与实施的原则、政治改革的方式、主客观条件、作用;掌握政治民主的含义与特征,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资本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民主的发展途径及其作用。
行政法学部分:
第一章:绪论。掌握行政、行政权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掌握行政法的概念;掌握行政法的渊源;掌握行政法的特点;掌握行政法关系的特点,掌握行政法律关系的含义、构成要素、特征;掌握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含义、特征、主体等;掌握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作用,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原则、具体内容,行政合理性原则含义、具体内容,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的含义;掌握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行政法的作用。
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掌握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确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掌握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性质和特征,国家行政机关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资格;掌握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概念、特征与区别,行政机关以外行政主体的具体形态;掌握公务员的概念与范围、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含义、内容、发生、变更、消灭,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责任;掌握行政相对人的概念、地位。
第三章:行政行为。掌握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掌握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掌握行政行为的分类;掌握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掌握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
第四章:抽象行政行为。掌握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成立要件;掌握行政立法的概念、特点,行政立法的原则、权限、程序、监督;掌握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第五章至第七章:具体行政行为。掌握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的概念、特征、作用、原则、分类、条件等;掌握行政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作用;掌握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和废除;掌握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指导的种类、意义与作用,国外行政指导制度的特征;掌握我国行政指导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第八章:行政程序法。掌握行政程序的概念、种类,行政程序法的概念与地位。;掌握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九章: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掌握行政违法的概念及特征,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行政不当的概念及特征,行政违法与不当的法律后果;掌握行政责任的概念及特征、构成要件、追究与免除;掌握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
第十章: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国家赔偿责任的概念、特征,国家赔偿制度的理论依据;掌握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掌握行政赔偿的概念、特征、范围、程序、方式、标准;掌握行政追偿的概念、国家补偿的概念。
第十一章:行政复议。掌握行政复议的概念及其特征、基本原则、意义;掌握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主体、客体、内容;掌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管辖、程序。
第十二章:司法审查。掌握司法审查的概念、作用、宪法依据、理论基础、原则;掌握司法审查的对象与范围、主体及其管辖、参加人;掌握司法审查的标准、法律适用、审理程序等。
三、试卷结构:
a) 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50分(政治学、行政法学各占75分)
b) 题型结构
a: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b:简述题(每题10分,共60分)
c:论述题(每题30分,共60分)
四、参考书目
《政治学基础》(第三版),王浦劬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行政法学》(第三版),罗豪才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