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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5-06-05     来源:     作者:育明-王老师      点击量:1011

 

湖北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湖北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湖北师范学院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距省会城市—武汉市仅60公里,规划占地2002亩,校舍总面积59.69万平方米。学校襟江带湖,含山蓄水,绿茵广场、曲径小道、花坛公园、楼台亭榭、形象雕塑、书画走廊等自然人文景观错落有致,相映成辉,风光宜人,环境优美,曾被评为“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安全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单位”和“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学校设有20个教学院,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学术型)和3个专业硕士点,62个二级学科方向,60个本科专业。建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3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7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品牌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0门省级精品课程、优质课程,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5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师资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工15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57人,教授149人,副教授33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37人,硕士研究生导师近300人。教师中有“楚天学者”特聘教授7人,“磁湖学者”特聘教授8人,湖北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0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4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11人;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0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5人,被武汉大学[微博]、华中科技大学[微博]等高校聘为兼职博导20余人。

  学校图书馆藏书190.09万册,数字资源量6557GB,图书馆实现了管理自动化、资源数字化、服务网络化,是“湖北省高校优秀图书馆”。开通了校园网,是中国教育科研网城市节点单位、省级“校园网信息建设先进单位”、“湖北省高校十佳优秀网站”。图书馆设有“研究生图书文献服务专区”,为研究生学习和研究提供针对性、个性化服务。

  学校建有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影视中心(湖师大礼堂)、标准塑胶运动场、综合体育训练馆和网球、篮球、排球等运动场、馆,现代化游泳馆等项目已列入建设规划。学校音乐学院教学大[微博]楼和实践基地──“湖师大剧院”位于校内青山湖风景区,是黄石市现代化标志性建筑,被誉为“水上莲花”,是中国第八届艺术节黄石地区的主场馆,其教学设施和功能在全国高校处于一流水平。

  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和横向课题636项,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27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33项。教师出版专著、教材127部,发表科研论文5146篇,其中被SCI等四大检索收录728篇。学校被授予“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和“科技进步先进单位”。

  学校已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和日本等国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学校长期坚持聘请外籍教师、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接受海外留学[微博]生来校进修和攻读学位。派遣教师到国外进修、教学和进行合作研究,派遣学生到国外大学学习。

  建校41年来,学校共培养各类毕业生9万余人,毕业生中绝大多数扎根在湖北省基础教育第一线。学校已成为湖北省高等师范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培养湖北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特色荣校,管理活校”五大战略,努力把学校建成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具有较高水平的师范大学。

  2015年,学校共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学术型)和3个专业硕士点,62个二级学科方向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招生计划、上线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等因素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目前标识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有志者报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2015年9月入学前)可毕业本科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基础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我校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中的1、2、3条外,还须符合下列规定: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初 试

  1、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专业课一(150分或300分)和专业课二(150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三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五、复 试

  1、复试时间:大约在2015年4月中旬。复试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以我校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③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④其他需要复试时由学校或院系考察的内容。复试具有否决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六、录 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招收的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处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

  1、学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4〕11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按学年度收取(如有变化,以当年通知为准)。

  2、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选和发放。

  (2)国家助学金:所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均可获得6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凡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入校后可获得10000元的新生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根据学业表现分为一、二、三等,覆盖面为100%,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0元/年。学业奖学金可充抵学费。

  (4)单项奖学金:对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设有各类单项奖学金。

  (5)研究生创新科研基金:在校研究生均有机会申请科研资助经费。

  (6)助学金: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助教、助管、助研等“三助”工作岗位。

  (7)困难补助: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研究生,入学后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困难补助。

  (8)国家助学贷款及入学绿色通道:学校根据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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