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指导意见》,制定《陈省身数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招生程序,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坚持导师组及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成立所长任组长的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所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所“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组成“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审核小组”由不少于五名相关研究领域的教授组成。
三、导师范围
南开大学讲席教授、杰出教授、英才教授、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教授。
四、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和方式由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申请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5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六、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向我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南开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卡》;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
(7)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要求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审核
(1)管理教师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根据材料审查成绩,一般按招生指标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天。
4、综合考核
组成由申请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由所公示,公示期为十天。
综合考核内容: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综合知识运用,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重点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综合考核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综合考核须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记录表》,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并有专家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并签字,根据复试结果所长签署录取意见。
5、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天。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 “申请考核制”各项工作时间安排
遵照学校规定进行。
育明教育老师分析:考生可以先根据2015年的数据进行准备。
本套资料由育明教育考博分校独家整理,咨询QQ:75615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