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4]5号)的要求,我校2015年继续实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含博士、硕士)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
一、招生人数
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就业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2015年我校计划招收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22名,硕士研究生60名。
二、招生政策
骨干计划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录取的具体办法由我校另行公布。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三、报考资格确认与报考条件
1. 报考骨干计划的资格确认由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2.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中山大学2015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山大学2015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中山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3.我校骨干计划(硕士)可接受生源范围:
(1)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10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吉林等2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四、招生专业
1. 《中山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均可招收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
2.《中山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专业均可招收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五、其他事宜
1. 其他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事宜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中山大学2015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山大学2015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中山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 硕士研究生考生须于2014年11月16日前,将《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寄至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邮编:510275)。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在我校博士网上报名结束后7天内(具体网上报名时间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告),将《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寄至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邮编:510275)。
3.被录取的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须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我校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如能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则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我校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被录取的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我校学习。
4.被录取的骨干计划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相关文件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和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index.htm )查询。
育明教育老师分析:考生可以先根据2015年的数据进行准备。
本套资料由育明教育考博分校独家整理,咨询QQ:75615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