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法与社会、社会建设
【复习策略】
本章是新教材新增的一章,内容具有与时具进的意味。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坚持民主法治开始,依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社会建设制度化、法律化,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依法调整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复习时对相关内容需要熟加把握,有可能新的命题点。
【常识串联】
1、社会建设: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社会建设是指,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等相并列的社会建设,它是广义社会建设的构成部分,又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
2、和谐社会:指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人的自身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最终进入和谐状态。
【重点精讲】
一、 法治是现代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
1、 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的密切关系,都说明法治是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前面相应章节有详细论述,不赘述。)
2、 严格依法办事是管理社会的基本方式之一
(1) 法治能保障、促进人的生存和发展。
(2) 法治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
(3) 法律本身的特点决定了法治在市民社会的独特作用。
3、 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能够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应该是新型的法律秩序,即有别于专制暴力、个人权威或道德说教的,通过民主和法治所建立的法律秩序。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1、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人们生活相对富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
2、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理想社会,也是一种价值体系。
3、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十七大的表述,其基本特征包括:
(1)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的社会;
(2)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
(3)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诚信友爱的社会;
(4)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
(5)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
(6)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1、 必须坚持民主法治。通过民主法治来保证社会和谐,需要稳步推进国家管理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
2、 必须坚持依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
3、 必须使社会建设制度化、法律化,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
4、 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
5、 依法调整人与自然的和谐。
【答疑解惑】
和谐社会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两者是内在统一的。和谐并不是要千篇一律,格式化一切,以司法解决所有纠纷;而正是需要多种渠道,恰如其分的解决纠纷,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共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