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注释、引用的含义与区别
来源:育明考博分校
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著时所引用的已公开发表的文献书目, 为作者所查阅、有出处可寻的或有明确收藏地点的善本、档案,一般集中列表于文末; 其格式已有国际标准ISO690和国家标准GB7714所规范。
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 与参考文献相比,注释的内容繁杂,行文自由,格式无规范可依。其中所涉及的文献出处部分或因未发表,读者无法查阅,或因转引自别处而造成原著作出处的缺失,并易导致以讹传讹。以及未公开发表的私人通信、内部资料、书稿和仅有中介文献信息的“转引自”等类文献的引用著录,一般排印在该页地脚。因此应与参考文献区别开来
参考文献序号用方括号标注(如[1]、[2]…),而注释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如①、②…)。
有关引用?
1、引用是对某一问题论述时,引用他人观点来佐证、强化己方论证,或者对某一问题需要另外交待,可以在页下附着说明,引用以小五号宋体标注。
2、引用以简明为要,引用他人说法力求准确,忠实原文本意,不可断章取义,并要和论文内容相关。
3、引用以必要为限;引用他人观点、说法时注明出处是基本的学术道德。
4、引用提倡原引,即文献的原始出处,如属转引,标明转引文献。如:贾宇:《死刑废除的理由》,《法学家》2006年第2期,转引自陈瑞华:《死刑的程序控制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45页。再如:王叶:《论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法学》2000年第5期,转引自郭文祥:《劳动法修改若干问题研究》,《社科战线》2007年第4期,第45-46页。
5、在引用的段落的右上角以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①、②、③……自然连续编码(用WORD文档中的“插入”→引用→脚注尾注可自动生成)。
6、引用期刊论文、报章文章的标示格式为:作者,文章名称,刊载刊物(报纸)名,期号(出刊日期),页码(版面)。
7、引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邓小平的著作,有选集的以新版的选集为准;没有收选集的,以新版的全集为准。一般不用单行本。
8、引用古籍,应注明书名和篇名,没有篇名的注卷数。书名与篇名应同时写在引号内。中间加“•”,如《史记•秦始皇本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