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5】行政国家——20世纪行政权力发展的独特现象(北科 2010简答)
(一)行政国家的含义
行政国家首先是一种国家公共行政职能现象,其次是一种公共权力现象,同时也是一种公共事务管理现象,主要指19世纪末、20世纪初,与垄断的进程相一致,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资本主义国家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国家权力主体的关系中,行政权力和活动扩展,具有制定同议会立法效力相当的行政命令权和制定同法院判决效力相近的行政裁量权,大量直接管理和接入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从而起着最活跃和最强有力国家作用的一种国家现象。
(二)原因
行政国家现象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它有积极的方面,也有消极的方面。但是它并没有使行政权力的本质和特性发生根本改变,一味的否定或肯定行政国家现象都有失偏颇。
(1)科技革命和管理革命的产物
行政国家的出现,是大工业时代科学技术发展和生产力提高导致的结果。社会分工扩大,社会需求扩展,公共事务扩张,管理革命的推动。
【育明教育解析:其内在逻辑是“科技革命——社会分工细化——社会经济事务增加|立法司法行动迟缓——政府的职能被重视——行政权力扩大|管理革命(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分离)——行政国家”】
(2)行政权力自我膨胀的产物
行政国家相伴而生的不良行政现象是行政权力的恶性膨胀导致的。行政权力就有膨胀性,行政国家是行政权力在自然膨胀的过程中产生的负效应。因此,面对行政国家现象,关键在于如何控制行政权力。
限制行政权力的几种方式:分割(分离出预算权和审计权),转移(发挥NGO的作用),监督(舆论新闻监督等)
(3)行政权力在由“守夜警察”的消极身份转变为社会积极干预者身份的过程中,其本质特征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行政权力的性质没有变化,不能与其他政治权力混淆开来。
(三)表现:
(1)行政自由裁量活动的增加
(2)行政权向立法权的扩张——委任立法猛增
(3)行政权向司法权的扩张——行政司法凸显
(4)不断侵蚀着各种经济和社会权力的领域
【考点6】21世纪行政权力展望(发展趋势)(北科2012简答)
展望:权力结构扁平化,权力分配均等化,权力行使共享化,权力运行透明化,权力约束法治化,权力价值合意化。
1. 权力结构的扁平化:
与官僚制的等级金字塔相对,权力距离缩短,权力中心下移,减少层级,网络化,民主化,便民原则和人本价值,突出非职位权力的影响力。主要表现:(1)上下级之间、人与人之间的权力距离日渐缩短,权力中心逐渐下移,尽可能地缩短决策链以减少决策在时间和空间方面的延迟问题。(2)尽可能地减少管理层次和中间环节以提高施政效率,最大程度地面对权力客体以体现便民原则和人本价值。
2. 权力分配的均等化:
权力均等化意味着更广泛的权力分配,坚持人为本,贯彻机会均等的原则,形成决策民主化、沟通网络化、管理分权化的权力模式。在国家行政体制方面,权力均等化的关键是努力保障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维护公民权利和地区间发展权利的均等等诸多方面。在行政体系内部,权力均等化的关键问题是行政权力在地区之间和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分配关系问题,是处理府际关系的新策略。
3. 权力行使的共享化:
是一种包容意识,即对社会多样性的兼容;是一种伙伴关系:即政府、民营部门和民间社会的有机结合;还体现为参与施政:即公民对于公共管理活动的直接参与。行政权力共享化的核心内容是国家治理过程中的伙伴关系。
4. 权力运行的透明化:
(一种约束机制)共享的必然要求。本质上是一种制度设计,集中表现为在法律制度框架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化。有三个基本方面:(1)作为权力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化,即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公开信息并以低成本传播信息;(2)作为权力客体的公众依法享有信息自由权利和表达自由权利;(3)权力载体电子化,电子政府、电子政务和网络传递本身是权力运行透明化的基本条件。
透明化的权力、公开化的运作、阳光下的行使、监督中施政,将是二十一世纪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发展方向。
5. 权力约束的法治化:
现代法治意味着政府要首先守法,并尊重公民权利和自由,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用宪政制度和法治原则对行政权力进行约束。联合国把良治作为新千年国际发展战略的理想目标。构建良治政府。(良治包括法治,国家制度的有效性,公共管理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尊重人权以及公民的决策参与权。法治是良治目标的第一要件。)
6. 权利价值的合意化:
合意化是以人为本的问题。包括三个方面:(1)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增强,摈弃工具理性,突出公共理性;(2)公民参与判定公共利益;(3)行政权力回应性增强。
育明教育解析:行政权力的扁平化要和组织的发展趋势结合起来,因为组织结构是权力结构的外化(具体化,物化)
【考点7】行政权力的分配方式
分配方式:结构性分配和功能性分配
1. 结构性分配:根据行政权力的层次性所做的纵向垂直性分配。
此种分配形成的结果是行政组织的结构权力。结构权力使行政主体呈现出层级性的差别。结构性权力的大小与其所在权力层次的高低成正比,层次越高,权力就越大。在结构性分配过程中,影响行政权力层级性的最主要因素就是权力幅度的大小。处理好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之间的关系,就成为行政机构设置的基本问题。
2. 功能性分配:根据行政权力所承担的任务及客体情况进行的横向水平分配。
此种分配的结果是行政组织的功能性权力。功能性权力使行使主体呈现出职能上的差别。功能性越重要,权力就越大。在具体行政组织当中,表现为行政机构设置中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安排。
结构性划分与功能性分割是行政权力分配的两种基本方式。这两种分配方式使行政权力主体在每一个层次、每一个部分都拥有相应的权力。作为行政权力总体运行过程的行政管理活动,就是在这些分配基础上实现的。
【考点8】行政权力分配的途径
分配途径:行政授权,权力下放,权力外放,地方自治
1、行政授权:较高层次的行政主体授予下级行政主体以一定的责任与管理权限,使下级行政主体在上级的监控下获得某种自助行使的权力。
2、权力下放:基于因地制宜或因事制宜的需要对权力进行分配。行政权力一旦下放,上级行政主体只做一般原则上的指导与检查,不过多干涉行政权力的具体行使。但是不能像行政授权那样经常使用,只存在于一定条件下的行政权力的结构性分配当中。
3、权力外放:外放是针对下放而言。行政组织与社会组织的权力划分,触及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国家治理方式的根本问题,只有在国家行政权力体制进行根本调整时才大量出现。(关于行政改革的社会化方式,如果从行政权力的知识来论述,可以从权力外放这个方面看)
4、地方自治:是中央和地方之间行政权力分配的特殊形式。这种权力分配方式在不同国家有同的规定。在相互约定的星狂下,地方自治主体所拥有的行政权力使中央政府不能随意侵犯的。
【考点9】行政权力的人格化
育明教育解析:将行政权力赋予组织和领导的过程就是行政权力的人格化。
在行政权力分配过程中,权力与人的结合就是行政权力人格化的过程。马克斯.韦伯认为,行政管理必须采取合理的形式主义,用义务的压力取代感情的支配,用人人平等的观念取代因人而异的做法,用非个人制度的规则取代个人号令,以对法和制度规范的服从取代对个人命令的服从。行政权力非人格化的根本在于制度化。韦伯的批判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行政权力人格化与非人格化之间内在的张力。鉴于行政权力人格化与非人格化之间的冲突,在行政权力分配过程中必须认真处理好权力、机构、职位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建立合理界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制度化机制。
【考点10】行政权力分配的原则
(一)程序必须合法
合法性是行政权力的重要特征,也是其运行的根本保证。
(二)职权必须明确
在行政权力分配过程中,每一个层次、每一个部门的权力都必须做出明确无误的规定。
(三)权责必须一致
比职权更本质的东西是职责,也就是与职权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权利必须明确
行政权力主体完成职责的过程就是承担义务的过程
(五)内容必须全面
在行政权力分配的过程中,各级行政主体都应获得与其权力层次及功能相一致的全面的职权。
【考点11】行政权力分配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一)行政权力分配与政治授权的关系
(二)集权与分权的关系
行政权力过于分散会使行政工作迟滞不前乃至宏观失控,行政权力过于集中又有出现专制甚至是独裁的可能。随着社会公共事务的逐渐增多,行政客体日益庞大,行政环境更加复杂多变,上级行政机关又无力事事过问,适当地分散权力给下级主体或客体也是大势所趋。
(三)权力与义务之间的关系
行政特权:又称行政优先权,公务优先权。一般说来,是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行政职权而赋予行政主体许多职务上的优先条件,即行政权与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的权利在同一领域或同一范围内相遇时,行政权具有优先行使和实现的效力。
【考点12】行政授权的性质和特点
(一)行政授权的涵义
行政授权乃是授权的一种形式,系指行政组织内部上级机关把某些权利授予下级行政机关或职能机构,以便下级能在上级的监督下自主地行动和处理行政事务。行政授权由两个主要的因素:其一是处理复杂公共事务的需要,其二是由完成行政任务所建立的行政组织的需要。从形式上看,行政授权总是以行政任务为基础的。
行政授权由三个基本的要素构成:
指派工作任务,
授予行政权力,
承担工作责任。
从内容上看行政授权包括两个层面:其一是决策权力的授予,其二是执行权力的授予。
(二)行政授权的特点
1.行政授权在本质上是行政组织内部权力分配的特定方式。
2.行政授权实际上是行政领导活动过程的一部分。
3.行政授权也是一种权责高度统一的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