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3月8日发布的《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Ed.M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4)02号)、《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4)05号)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通知要求,在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继续开展评选教育硕士优秀教师(包括指导教师和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的工作。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一教指委发2014-02附件一.doc。请培养单位于2014年6月10日前向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提交候选人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二、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优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通知要求,对2013年12月31日前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进行评选。先由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本单位论文的初选和推荐工作,按照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人数3%的比例推荐论文,并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推荐论文(电子版)和初选结果通过信息门户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