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法系
第一条 组织领导
国际法系成立由系主任担任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推荐遴选工作,成员包括系负责教学工作的副主任、学生工作负责人、各方向导师组组长。国际法系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第二条 招生名额
国际法系每年接受国际法专业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学术型)研究生15人。 其中国际公法方向、国际私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各5人。
第三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11”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本科主修学习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排名前20%;
2.获得大学英语考试六级证书。
3.前三年成绩没有不及格课程或重修课程;
4.能够如期毕业和取得学士学位;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经系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第四条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考核(笔试和面试各占50%)
1.专业英语笔试(满分100分)。其中:国际公法占40分、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各占30分。
2.专业面试(满分100分)。
(二)录取办法
1.采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拔;
2.任何一门成绩未达到该门考试总分的60%以上成绩者不予录取;
3.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经系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前述1、2条的限制。
第五条材料邮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红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国际法系办公室
邮编:100037电话:68323096 手机:13611111124
请尽量使用EMS邮寄,并注明为推免材料
第六条实施和解释
本《标准》(试行)自2014年起开始实施。本标准由国际法系负责解释。本标准如有与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二、国际关系研究所
第一条招生对象及条件
本科应届毕业生;本科专业与推免专业相同或相似;本科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好的外语能力,通过英语6级考试。
第二条复试录取办法
1)专业笔试:专业综合(包括政治学综合及国际关系史)。100分
2)专业面试:专业知识面试,其中含外语面试。100分
3)分数计算办法:专业面试50%,专业笔试50%。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单科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第三条招生名额
推免招生名额不超10人,不区分研究方向。
第四条材料邮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伊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国际关系研究所
邮编:100037电话:68323911 手机:13641222776
请尽量使用EMS邮寄,并注明为推免材料
三、外交学系
第一条招生对象及条件
本科应届毕业生;本科专业与推免专业相同或相似;本科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好的外语能力,通过英语6级考试。
第二条复试录取办法
1)专业笔试:专业综合(外交学专业包括政治学综合及外交学,国际政治专业包括政治学综合及当代国际政治,政治学理论专业包括政治学综合及政治学理论)。100分
2)专业面试:专业知识面试,其中含外语面试。100分
3)分数计算办法:专业面试50%,专业笔试50%。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单科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第三条招生名额
推免招生名额:外交学不超 4人,国际政治不超过 3人,政治学理论不超过 2人,不区分研究方向。
第四条材料邮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晓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外交学与外事管理系办公室邮编:100037 电话:68323947 手机:18801486516
请尽量使用EMS邮寄,并注明为推免材料
四、国经学院
第一条招生对象及条件
本科应届毕业生;本科专业与推免专业相同或相似;本科学习成绩优秀,GPA在本科专业排名前30%;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好的外语能力,通过英语6级考试。
第二条复试录取办法
1)专业笔试:专业综合(包括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学),考试语言英语,闭卷。100分
2)专业面试:包括专业知识(主要考核世界经济运行的各方面问题)和英语口试。100分
3)分数计算办法:专业面试50%,专业笔试50%。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单科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第三条招生名额
推免招生名额不超过12人,每个方向(国际金融、国际贸易与投资、中国对外经济关系与经济外交)各4人。
第四条材料邮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阳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国际经济学院
邮编:100037电话:68323928,68323352 手机:13810667524,13521978830
请尽量使用EMS邮寄,并注明为推免材料
五、英语系
第一条招生对象及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专业与推免专业相同或相似,要求GPA在本科专业排名前10%。
第二条复试录取办法
1)专业笔试(英语综合水平测试),100分。
2)专业面试(英汉及汉英交传),100分。
3)分数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各占50%)。
笔试与面试综合分不足85分,单科不足80分者不予录取。
第三条招生名额
各研究方向推免招生名额:美国研究不超过4名,翻译理论与实践不超过6名,英语口译不超过15名。
第四条材料邮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丽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英语系
邮编:100037电话:68323897 手机:15210854282
请尽量使用EMS邮寄,并注明为推免材料
六、外语系
(一)日语相关专业
第一条招生对象及条件
普通高校日语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985、211高校优先),要求GPA在本科专业排名前三名之内,日语一级,英语六级。
第二条复试录取办法
1)专业笔试:考察日语基础知识、日本概况和翻译,考试形式为闭卷,分值为100分。
2)专业面试:考察日语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等,考试形式为口试,分值为100分。
3)分数计算办法:考生总分 = 笔试成绩70% + 口试成绩30%。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单科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第三条招生名额
日语语言文学专业名额为3名,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专业名额为3名,不区分研究方向。
第四条材料邮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匡道全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外语系
邮编:100037电话:68323915 手机:18601020226,15810529985
请尽量使用EMS邮寄,并注明为推免材料
(二)法语相关专业
第一条招生对象及条件
普通高校法语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985、211高校优先),要求GPA在本科专业排名前5名之内,法语专业四级(优秀等次优先),英语六级。
第二条复试录取办法
1)专业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分值为100分,考察内容为基础法语、法汉互译、法语作文。
2)专业面试:考试形式为口试,分值为100分,考察内容为语音语调、表达能力、思辩能力。
3)分数计算办法:考生总分 = 笔试成绩50% + 口试成绩50%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单科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第三条招生名额
法语语言文学专业:3名,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3名;不区分研究方向。
第四条材料邮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匡道全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外语系
邮编:100037电话:68323915 手机:18601020226,15810529985
请尽量使用EMS邮寄,并注明为推免材料
七、基础部
第一条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收一本高校学生,985、211高校学生优先考虑。本科专业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哲学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本科学习成绩优异,英语六级。
第二条复试录取办法
1)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2)专业面试:满分100分
3)分数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70% +专业面试成绩×30%。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单科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第三条招生名额
2名。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第四条材料邮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萍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基础部办公室
邮编:100037电话:68323878,68323882 手机:13051090928
请尽量使用EMS邮寄,并注明为推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