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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广播电视与公共性:中传传播学考研热点

时间:2015-06-20     来源:育明考研     作者:王老师      点击量:1456

公共广播电视与公共性

   公共广播电视产生和变化都与工业化和大众传播时期对电子媒体社会文化作用的考虑紧密相关。公共广播电视是以“公共性”为目标和准则建立起来的。然而,“公共性”的内涵却随着媒体技术和全球经济制度的发展变化而产生移位,使得公共广播电视本身的合法性在当下出现了危机,公共广播电视制度也面临着主要来自市场力量的巨大冲击。

 

电子媒介“公共性”讨论的由来

   1912年,美国产生了第一个无线电法案,当时将无线电波定义为“自然资源”,由美国商务部负责发放无线电业务的执照。这个时期的电子通讯市场还处于无序的自由竞争阶段。

   20世纪20年代,各类广播电台林立,各类电台的增多很快产生了严重的频率干扰问题,而1912年无线电法案中管理颁发执照的商务部根本无法控制执照的发放和频率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以反对政府干预著称的商业公司也要求政府立法规范广播市场。1927年,国会通过了广播法案,这是1934年传播法案的前身。1927年的法案确立了电磁波是“公共财产”的原则,但允许私人公司获得广播执照进行市场化的经营。法案创建了联邦广播委员会(FRC),到1934年的法案时改为联邦通讯委员会(FCC)。这个委员会是国会的一个机构,负责广播电视执照的发放、更新,以及依法对广播企业的行为进行管理和规范。法案规定,鉴于广播企业利用稀缺的公共财产――电磁波――来进行盈利活动,它们要长期保有营业执照就需要在日常运作中遵循“公共利益、便利和需要”的原则,由联邦通讯委员会负责对它们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委员会依照法律对违反规定的广播企业进行警告、罚款、停止执照等处罚。但问题是,在具体的监管实践中,“公共利益、便利和需要”经常被虚化,并没有起到多少实际的规范作用。    英国早期的广播政策就偏向政府控制,其广播委员会称所有能够收到的波段为“一种宝贵的公共财富”,认为应将其作为“国家资产”加以保护。BBC的节目以其质量、人文关怀和对公共议题的关注明显区别于以盈利为核心的美国商业广播,代表了“公共利益至上”的节目制作理念,不仅影响了公营广播电视的制度安排,还为政府管理私营广播提供了思路。

 

公共广播电视与“公共性”概念的变迁

并不是所有人都同意雷斯和其后继者想法中表露出来的精英主义逻辑。批评者认为,以维护“优秀文化”为借口的公共服务广播电视,实际上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控制手段,它建立在一个现代时期备受争议的前提之上,即“精英”应该为了普通人自己的利益去影响和控制他们的消费内容。从某个层面来说,“文化品味”实际上是“统治阶层文化”为维护其合法性而采取的一种修辞策略。这类批评意见从50年代开始活跃起来,成为动摇BBC垄断地位的重要话语环境,也使得商业利益借机强调自己的优势和必要性。1954年,保守党政府推翻了贝沃雷奇报告的结论,建立了靠广告盈利的独立电视台,将竞争机制引入了英国广播,结束了BBC的垄断,从此英国广播电视进入了双轨制的时代,其基本框架一直延续至今。

20世纪6070年代,西方社会的文化意识产生了巨大变化。民权运动和多元文化观念的兴起冲击了传统的由上至下定义的“民族国家文化”的基础。作为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公共服务广播电视也处于这些观念变化的核心。这个时候对“质量”和“公共利益”的描述已经很少带有居高临下的传统精英观点,而是强调服务的普遍性、对各类少数文化的尊重和平等态度,以及保护另类的、不受市场和主流社会欢迎的文化形式的生存空间。

公共服务广播电视体制所强调的“公共性”和“公共利益”,虽然在时代的变迁中出现了的不同的变化,也引发了各类争议,但是其核心理念还是集中在民族和优秀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政治公共领域的建设,以及对弱势群体(儿童、少数民族等)服务等方面。公共服务广播的主要原则。

 

市场意识形态的兴起对公共服务理念的冲击

真正对公共服务理念进行本质上颠覆的,是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在全球经济、政治和社会领域成为居支配地位的话语体系,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左右政府政策。

简单来说,所谓新自由主义,首先是一种经济理论,它宣称,最不受管制的资本主义体系(自由市场经济)不仅能体现个人自由选择的理想,而且能够在效率、经济增长、技术进步、分配的公正性等方面使经济的绩效达到最优。同时,新自由主义还预设了特定的政治立场。它认为国家仅仅承担着有限的经济职能,不应该为矫正市场失灵而进行干预,因为这样带来的问题可能比它解决的问题还要多。新自由主义将70年代以来西方经济出现的衰退归因于福利国家和社会民主主义的各种政策,认为只有市场才是分配社会资源的最好仲裁者,反对政府通过税收、福利、兴办公共事业等方式进行社会财富和机会的再次分配。新自由主义随着西方主要国家保守势力的执政而成为80年代以来的主导意识形态,因此又被称为里根主义、撒切尔主义等。不论叫什么名称,这类政策的共同点是在社会经济各个领域都要求减少政府管制,反对福利支出,推行各类公共事业的私有化和市场化。广播电视产业化的盈利空间巨大,又在传统上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或作为公共事业直接管理,成为受到新自由主义政策影响最大的领域之一。

   新自由主义政策在广播电视领域主要体现在对市场化媒体放松管制和公共服务私有化两个方面。放松管制指的是减少甚至取消广播电视企业在融资、兼并、市场占有率、公共服务义务等方面的限制,放开跨行业、跨媒体、跨国兼并,最大限度地允许资本自由流动。美国1996年的新传播法案就是放松管制政策的集中体现。而在以公共服务广播电视为主体的地方,比如英国,新自由主义政策表现在结束公共服务的垄断地位,引入商业台、私有电台,以及跨国媒体运营的卫星、有线电视台等。由于现存的公共服务机构被迫与资金雄厚、积极扩大市场占有率的商业广播电视竞争生存空间,致使它们也不得不采取降低成本、取悦受众、模式化生产、追逐受众规模等一系列措施。公共服务媒体的独特性正在消失。

 

结语:公共服务理念的未来

   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声称市场完全可以完成公共服务机构完成的社会功能,而且做得更好、更有效率。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首先,市场对消费者的满足不能等同于公共机构向公民提供服务。在新技术出现时,企业将“优质的”服务转移到付费渠道中,从而扩大了社会信息和文化服务的不平等分配。而公共服务的宗旨是提供普遍服务,特别是为弱势群体提供公共产品,弥补他们在其他领域获得社会资源的不足。这是一种公共责任,而不是一种基于资本和购买力的商品交换行为。

第二,公共服务媒体为公共领域服务的功能意味着它必须提供一个独立的、供公民“共享”信息和意见的空间。这种共享不是强迫性的一致,而是允许不同的话语都能得到充分的表达和相互交流,不论这些话语所吸引的“人数”有多少。与此不同的是,商业媒体是按照受众的“数量”和“质量”来决定是否提供服务,它们对“目标市场”的追求按照消费能力和生活方式将受众分成不同的群体,造成社会话语的“分隔”而不是“共享”。电子传媒对广告收入的依赖,又使得广告商对媒体内容的影响增加,媒体的独立性进一步受到侵蚀。

第三,虽然公共服务媒体和商业媒体都强调“质量”,但是两者的侧重点不同。公共服务广播电视强调内容对公民的启蒙、启发、提升和触动,因此它不在乎甚至鼓励自己的产品有些“领先时代”或一时不为大多数人所理解。但商业媒体追求的是即时的满足和受众认可,因此倾向于迎合和煽动受众的非理性欲望。两者不但对受众的定义和认识有很大的差异,还对媒体中的工作人员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前者支持个性和创新,而后者强调按照严格的市场逻辑生产模式化的产品,异化了文化生产的主体和过程。

公共服务广播电视在新媒体和全球化时代仍旧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的有效组织需要文化的凝聚力,而一个只有不同的“市场”,没有活跃的“公民社会”的世界是不可想象的,它最终也会导致市场正常运作所依赖的社会基本结构的解体。公共服务媒体不仅仅是商业媒体的补充,提供市场所无法提供的公共产品,更重要的是,公共服务媒体的存在和具有强大活力,对于商业媒体来说也形成一种竞争压力,使得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按照公共服务媒体的标准来改进自己的节目,形成一种健康的媒体环境。一个社会是否能在当下的政治经济环境下设计和促进公共服务广播电视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社会的文化想象力和政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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