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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院研究生会章程

时间:2015-06-21     来源:育明教学部     作者:于老师      点击量:9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是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与校团委领导下,在学院直属团支部与校研究生会指导下,全院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指导思想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第三条  院研究生会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学术活动:组织学术报告,促进学术交流,增强学术氛围,引导学术风气。
(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组织新老生经验交流座谈会,新生入学心理健康教育,导师见面会等,促进新生更快适应研究生生活;组织其它形式的师生、与兄弟院系的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
(三)体察民情民意:服务同学,关注同学所关心问题,切实为大家做实事;通过调研、座谈等各种交流形式了解同学们的生活、学习和科研状况,做同学们的传声筒、代言人。
(四)组织研究生社会实践:积极配合学院、校团委,开展我院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实践水平。
(五)搭建沟通桥梁:建立同学与同学之间、同学与学院之间的桥梁纽带;在同学之间,促进同学们的沟通交流,互相了解,协作进步;在同学与学院之间,促进师生间沟通顺畅,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六)参与协助管理:协助院系做好研究生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院研究生会成员
 
第四条  凡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就读的研究生,均为院研究生会成员。

第五条  院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院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商定院研究生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院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参加院研究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在院研究生会中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院研究生会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二)遵守院研究生会章程,执行院研究生会决议;
(三)积极参加研究生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协助树立和维护院研究生会的整体声誉。
 
第三章  组织及相关构成
 
第七条 研究生会的常设机构:
(一)主席团:主席团是研究生会的领导机构,主席团由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秘书长一人及副秘书一人组成,主席团在工作中实行以主席为核心的集体领导制。
(二)各部:研究生会下设秘书处、学术部、实践部、宣传部、文体部、纪检部。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其他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三)整个研究生会实行层级负责、集体领导制,层级向下监督指导,层级向上汇报负责。
第八条  院研究生会主席团人员职责:
(一)主席:负责全面性工作,对外代表本会
(1)组织各类公益活动,丰富广大研究生生活,全面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2)定期召开主席团及部长会议,交流有关工作情况,反馈研究生对本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讨论本会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形成书面材料;
(3)密切联系各班班委,以便各项活动的顺利展开;
(4)根据研究生会章程和工作需要,调整、任免研究生会各部职能部门部长及成员;
(5)向学院、校团委、学院直属团支部、校研究生会汇报本会工作情况;
(6)负责监督本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二)副主席:分管各项具体工作
(1)协助主席做好研究生会有关工作,并对主席负责。
(2)执行各项决议,完成各项工作及直属团支部或主席分配的各项具体工作。协助定期召开主席团及部长会议,交流有关工作情况,反馈研究生对本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讨论本会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形成书面材料;
(3)负责分管部门之间组织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事后向主席汇报重大问题或突出事件,并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供主席参考决策
(4)明确分工,直接抓好分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进行实地指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并对主席负责。
(5)确立分管部门的计划(月、季、年),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6)检查分管部门的管理、工作制度和关心干部间的关系及工作落实执行情况。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分管部门的会议。经常参加分管部门的例会,如有重大活动及会议及时积极参与,尽量提出可行性建议引导其工作,并正确的给予支持和帮助。
(7)负责监督、核查、批准分管部门的活动报帐、请假等各方面的情况。负责审核分管部门提交的计划、总结等工作。
(8)向主席汇报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并提出存在的各方面问题,请求委员会予以考虑并解决。
(9)切实做好研究生会干部的带头作用,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关心学生干部的学习、生活等情况。
(三)秘书长:协助主席处理研究生会内部工作,统筹领导秘书处工作。
(四)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做好秘书处工作。
第九条  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在工作中实行以主席为核心的集体领导;对于大型活动实行分管副主席负责制;各职能部门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第十条  研究生会下设秘书处、学术部、实践部、宣传部、文体部、纪检部。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其他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岗位职能如下:
一、秘书处:
日常会议会务工作;研会各类文件的起草和管理;研会各项工作及活动的年末文件汇编,协助学院做好学生工作年鉴;协助主席团及相关部门做好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把好行文关、内容关、规章制度关;负责领取和发放宣传、办公用品,并做好记录,要账目清晰,做到 " 行之有度,用之有效 "。
二、纪检部:
负责对研究生会每次会议及活动的考勤工作,期末上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生上课的考勤工作,期末上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研究生会成员的工作考核工作;认真调查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并及时反馈给主席团及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对研究生会后备干部提出人选,参与对其培养及考核;举办面向全院研究生的干部培训班;协助做好年终评优工作。
三、学术部:
负责建设良好学风;组织学术讲座、专题报告、科研立项等在内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营造同学间学术交流的空间。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文化活动;举办研究生沙龙活动,并对研究生分会的沙龙活动进行记录;组织开展各种导师讲坛及学术讲座; 举办各种学术征文活动; 负责学术论文大赛的论文征集、送审、评比等工作;在校研究生学术文化节期间,负责学院学术活动的开展;协助主席团及研究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四、实践部
负责研究生社会实践,包括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社会实践成果展示;负责院研究生会与其他学院研会的实践交流工作;组织经验交流研讨会;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完善相关的记录档案;负责校友工作,加强校友与学校、学院之间的联系。
五、文体部
负责新生报到、迎新联欢、年终总结及毕业典礼等工作;负责策划、组织、开展研究生的各项文体活动,以及组织研究生代表队参加校内、外文体比赛和联谊联欢活动,促进同学们的交流,提高研究生文化艺术修养,丰富同学校园生活,展现学院精神风貌。
六、宣传部
    负责我院各种文件的抄写、张贴、公布和横幅海报制作,有关图片和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负责学院会议及学术活动的拍照、新闻稿撰写;组织开展各种学院文化活动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同学们的审美观,陶冶同学们的情操。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一条  本学院专业以班为单位构成院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和分支机构,在工作中接受院研究生会的领导,配合院研究生会的工作。

第十二条  各班应当认真执行院研究生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并对院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  各班组织开展各项具体工作,与院研究生会共同承担学院建设的重任。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七条  院研究生会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自筹、社会赞助及学院赞助,由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统一管理,使用于院研究生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八条  各部门活动经费的使用需遵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院研究生会财务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第六章  研究生会干部选举考核培养
 
第十九条  院研究生会学生干部的选举工作每年的4月份举行;培养由院研究生会组织定期举办干部培训、素质拓展等活动,以培养提高院研究生会骨干成员的个人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

第二十条  院研究生会于学期、学年末对其成员进行相关工作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院研究生会工作考核制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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