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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5-06-02     来源:     作者:      点击量:1186

 

 一、我校2015年共有15个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1800名左右(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015年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推免生预计招收582名左右(推免工作结束后,以
  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三、考试方式: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管理类综合联考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四、我校接收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各大高校的推荐免试生,接收办法已在我校网站和教育部推免系统公布,请
  考生查询。
  五、报名时的学历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三)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
  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五)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考工商管理(MBA)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
  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
  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报考工程管理(125600)、项目管理(085239)的学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除复试科目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我校个别专业不招收同等
  学力考生,请考生注意招生目录内的备注说明。
  九、网上报名日期:
  2014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网
  上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届时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
  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
  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
  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
  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校验。
  十、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十一、网上打印准考证日期: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十二、初试日期:
  2014年12月27日-12月2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
  十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报考我校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天津市其他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计划在天津市参加考试的所有
  往届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和其它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所属区(如红桥区、河北区、河西
  区、河东区、和平区、南开区、塘沽区)的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照相、交费(网上支付),但必须和
  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一致。
  (二)外地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当地指定的报考点,就近进行现场确认、照相、交费(查看报考点所在
  省、市规定,是否网上支付),但必须和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一致。
  (三)根据河北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报考我校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的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只可选择唐
  山市教育考试院、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石家庄市新华区招生办公室四个报考点
  中的一个且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名费,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照相。
  十四、学费及学业奖学金
  学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学业奖学金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评定。
  联系部门: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行政楼B区二楼214。
  邮政编码:300401
  联系人:贾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2-60438300、6043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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