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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山大学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15-06-02     来源:马老师     作者:育明李老师      点击量:1128

中山大学2015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重点大学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推免招收的研究生包括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优生优培”硕博连读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分别简称“推免硕士生”、“直博生”、“优生优培推免生”,统称“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三)获得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资格。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优生优培推免生的申请者,须为“985工程”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成绩综合排名在全年级同专业前10%,经考核后导师同意招收并亲自培养。
     (九)医学临床(学术型)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为医学专业的学生申请。
     (十)各专业学位招收推免硕士生,申请条件除符合上述(一)至(七)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
     本科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不得申请)。
     2.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
     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方可申请)。
     3.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不含中西医结合专业领域)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检验(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妇幼保健医学(仅限2014年12月31日前入学)等专业的学生申请。
     2) “中西医结合”专业领域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及以上学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傣医学、壮医学、哈萨克医学专业的学生申请。
     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学生申请。

     二、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根据各招生院系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如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各招生院系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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