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试点单位之一。天津大学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大学,受百年老校的深厚文化底蕴的影响和“实事求是”校训,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的优良校风,齐全的学科门类和雄厚的师资力量,现已招收MPA学员530人,已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191人,在学339人。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6年专业学位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6年7月31日。
二、报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