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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

时间:2015-03-15     来源:     作者:育明教育天津分校钰非衣      点击量:960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
  根据《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各专业情况,现将建筑学院2015年硕士招生复试、调剂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建筑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网站(http://arch.tju.edu.cn)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招生信息栏目。

  二、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可于3月13日至复试结束,登陆查询分数系统界面(http://121.193.130.231:8088/gsscore/index.jsp),跳转至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户),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学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在规定时间内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到25教学楼A座一层大厅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时,学生将加盖好印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与复试小组秘书审验并交予复试小组秘书收回。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13日--17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学校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建筑学院复试时间安排(仅限统考考生)

项目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相关要求和提示

资格
审查

参加复试的本校应届考生

3月20日下午1:30~5:30

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1、3月13-21日,登陆研招网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
2、自行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
3、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10日—17日,到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21日上午8:00~12:00

补漏

3月24日下午2:30~5:30

第9教学楼104室

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含本校保研生)

3月18日下午1:00开始

天津大学校医院

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
2、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

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19日下午1:00开始

补漏

3月20日下午1:00开始

专业知识测试(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验证:(含专业调剂考生)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参加考试。

3月21日下午
2:30~5:30

建筑学院600教室

凡考快题设计的考生应自备绘图工具,学院提供绘图用纸、图板。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3月22日上午8:30开始

具体分组名单另行通知

调剂专业生面试

特别提示

参加复试考生阅读完建筑学院复试安排的全部内容后,于3月16日前回复电话或发传真确认相关信息。相关表格附后。
联系电话:022-27402393 传真:022-27890420 联系人 肖老师



  四、复试

复试内容

考核范围

分值

考核时间

笔试部分

专业知识测试

65分

按照专业笔试安排

综合面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分

个人陈述10分钟,答辩10分钟考生可以提交个人作品等材料。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

120分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
  (4)体检交费单(红联)
  (5)考生自述材料(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6)本科期间成绩单(往届生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注意:以上材料交各面试组秘书审验,其中(3)、(4)、(5)交给秘书留底备查,其余材料可带走。
  3、2015年建筑学院硕士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详见附表。复试为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控制在实际录取计划的120%到200%之间(不含推免生)。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全日制学术型学位

学科代码

学科门类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8

工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

50

50

85

85

325

13

艺术学(设计学)

40

40

90

90

340

13

艺术学(美术学 )

40

40

90

90

325

全日制专业学位

学科代码

学科门类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851

建筑学

50

50

85

85

320

0853

城市规划

50

50

85

85

350

0953

风景园林

50

50

80

80

315

1351

艺术硕士

40

40

90

90

340


  (2)拟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52人>)

序号

系所

专业型

学术型

合计

1

建筑系

24

7

31

2

建筑学专业学位特色培养项目导师组

8

0

8

3

历史所

7

2

9

4

技术所

5

7

12

5

城市规划系

12

6

18

6

城市规划专业学位特色培养项目导师组

7

0

7

7

风景园林系

4

1

5

8

环境设计系

2

3

5

9

美术所及动画

0

2

2

10

合计

69

28

97

备注: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上。
2、建筑系和规划系招生计划数内不包括导师组实验班招生数。
3、以上数据可能会因为学校的招生专业类型统筹略有变动。实际数据以最终的录取名额数为准。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成绩×40%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即复试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调剂办法
  参见《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具体要求。
  如有复试细则,请专注学院网站通知。

  七、其他事宜
  1、由于今年复试工作时间安排较紧,如本通知与天津大学招生复试工作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由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2、有关复试、录取的要求、通知,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招生信息栏目。
  3、请符合学院复试线的考生,看到本通知后,务必于2015年3月17日(周二)下午15:00前将回执表反馈到学院办公室,反馈方式:
  ①本人送至天津大学21教学楼1-104室)或电话(022-27402393);
  ②发邮件到beautyxhh@tju.edu.cn。
  ③传真到:022-27890420
  ④、专业知识测试(笔试)复习提纲请关注天津大学招生网通知。
  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如有问题或反映相关事宜,可发邮件至beautyxhh@tju.edu.cn或拨打电话:022-27402393联系人:肖老师
  重要提示:请全体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避免出现遗漏信息影响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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