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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5-11-13     来源:育明考研研究院     作者:育明教育宋老师      点击量:1695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6年面向全国招收280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法律硕士(非法学)230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20名,应试生招生人数以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法律硕士(法学)50名(全部以推荐免试方式招生)。

 

 育明教育宋老师提醒大家,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学位目前只招收推免生,大家在备考过程中,一定要定期关注考研研招信息,如果大家有任何疑问,都可以拨打育明教育宋老师的电话进行咨询:13641231496,咨询QQ2459622477.

 

一、推荐免试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北京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选拔办法”、“北京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选拔办法”,申请攻读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普通招考(限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不限学科专业。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下: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俄语、日语、法语、德语任选一门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四)资格审查与复试

 

1、初试成绩达到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前对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届时请提交考生报名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本科正式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等证明材料。

 

2、差额复试的时间为3月中下旬。复试形式为笔试,复试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左右。

 

3、在法学院组织的复试中,还将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测试,听力测试的语种统一确定为英语。

 

4、资格审查和复试的具体要求详见复试通知。

 

5、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包括三个部分,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英语听力成绩。初试成绩约占70%,复试成绩约占30%,英语听力成绩按3分制换算后单独计入总成绩。具体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三、学制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全部法律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

 

 

 

四、培养

 

1、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将在第一学年加强法学基础课的学习,自第二学年开始分专业方向进行培养,目前已开设17个方向,即金融法、房地产法、财税法、知识产权、国际商法、宪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刑事法、卫生法、商法、市场竞争法、法律与公共政策、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利代理、国际公法、电子商务法、民法。课程设置请见各专业方向的教学培养计划。

 

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自入学起即按专业方向进行培养,目前试点开设五个专业培养方向,即金融法、财税法、商法、国际商法、电子商务法。课程设置请见各专业方向的教学培养计划。

 

2、强化实务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训练。各专业培养方向开设的专业课程特别强调专业性、实务性和应用性,安排或聘请本院骨干教师、外聘知名教授、实务部门专家授课,采取课堂讲授、专题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和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3、加强社会实践的作用。要求学生必须在法律实务部门完成至少为期4个月的专业实习,完成实习总结报告,实习鉴定合格,方能毕业。

 

4、实行导师组基础上的双导师制,本院与法律实务部门进行联合培养。聘请来自立法、司法、政府部门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大公司等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与本院教师共同指导学生专业课程、法律实务课程的学习、实习、论文写作和就业。

 

 

 五、学历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之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专业实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费 

 

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总额为66000元;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总额拟定为44000元。学生可以分期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22000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注册和毕业等手续。

 

 

 

 七、奖学金和助学金

 

按照我校相关规定,专业硕士不享受学术型硕士学业奖学金。2010年起,法学院在学校资金配比和社会资助等多方筹集资金,建立了专门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奖学、助学体系,辅以国家助学贷款,从而保障更多优秀生源在北京大学不断优化的法律硕士项目之中得到更好的发展。 

 

1、奖学体系,由法律硕士新生奖学金和法律硕士励志奖学金两部分构成;

 

2、助学体系,由国家助学贷款、法律硕士院长助学金和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三部分构成。

 

上述法律硕士奖学助学项目的详细情况,请到法学院网站学生工作奖学助学栏目查询。

 

此外,还将依据国家和学校的政策规定,参加研究生专项助学金和奖学金的评定。

 

 

八、住宿

 

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可申请入住北京大学万柳学生公寓,并按万柳学生公寓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缴纳住宿费。

 

 

 

九、转档和就业派遣

 

在已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可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入学后不再予以办理“转档”手续。

 

“不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若在学期间,发生原单位撤销、合并等情况,由学生自谋职业。“不转档”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医疗自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均为定向培养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转入,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应由定向单位负责管理。 

 

 

 

十、违纪处罚

 

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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