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选择申请一个或两个研究方向,进入笔试环节须确定一个研究方向。
2.申请材料共计 8 项,按序号顺序排列,用燕尾夹夹好,放入大信封中寄送。
考生如报考我院的一个研究方向,请在大信封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方向
+申请人手机号。考生如报考我院的两个研究方向,须寄送两份完整的申请材料,
放入一个大信封中即可,请在大信封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方向 1+申请方
向 2+申请人手机号。
3.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19 室,研究生教务(收)。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3291。请使用中国邮
政 EMS 或顺丰快递,快递单上请注明:博士申请材料。
4.考生也可选择面交材料,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00,下午
1:30-4:30),地址同上(北大南门内路东第二栋楼)。
5.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再返还。
三、选拔与录取
1. 初审
我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
考核阶段的候选人。预计 2020 年 1 月上旬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2. 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
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
等材料有疑问,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 60%,满分均为 100 分,
60 分及格。
笔试时间预计安排在 2020 年 3 月中旬,面试时间预计 2020 年 3 月下旬(具
体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笔试考试时长 3 小时,笔试不及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原则上每人不少于 30 分钟。面试组专家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
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及学术潜力、逻辑思维与表达能力、外语口语水平等方面进
行考察。申请人向面试组专家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
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并回答面试组专家提
出的问题。
3. 录取
根据复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任何一项考核内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 10 个工作日。
四、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内容、特色与意义 指导教师
1
汉语第二语
言·语法
本方向着重研究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中
的语法特点、难点和教学重点,以及语法
习得问题,探究与语法相关的教学体系以
及原则、模式和方法等。
杨德峰
徐晶凝
王海峰
汲传波
2
汉语第二语
言·词汇
本方向着重研究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中
的词汇特点、难点和教学重点,以及词汇
习得和在教材编写、学习词典编纂中的处
理等问题,探究其教学原则、模式和方法
等。
李红印
3
汉语第二语
言·教学理
论与教材研
究
本方向着重研究汉语第二语言教学历史、
第二语言教学理论与方法以及汉语第二语
言教材发展历史、教材编写原则和使用方
法、第二语言教学技术应用等问题。
刘元满
4
汉语第二语
言·习得研
究
本方向着重研究汉语第二语言习得的具体
过程,影响汉语习得的各种因素,以及汉
语习得过程中的规律等问题。
赵杨
5
汉语第二语
言·教师研
究
本方向研究汉语第二语言教师教育与发展
理论、规律和影响因素,并探讨汉语第二
语言教师教育与发展理念和模式构建等问
题。
王添淼
五、考核范围说明
考生应具备扎实的第二语言教学学科理论基础。其中:
汉语第二语言·语法:重点考察语言学理论、汉语语法、语法习得、汉外语
法对比及语法教学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分析能力;
汉语第二语言·词汇:主要考察:
1.系统的汉语词汇本体知识;
2.词汇学语
义学理论、词汇学习理论、词汇教学理论;
3.运用理论研究词汇问题的能力;
汉语第二语言教学·教学理论与教材研究:重点考察第二语言教学理论、课
堂教学研究、汉语教材研究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分析能力;
汉语第二语言教学·习得研究:重点考察第二语言习得理论、习得过程、影
响习得过程的因素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分析能力;
汉语第二语言·教师研究:重点考察第二语言教师教育与发展理论、过程
和影响因素等,包括教师知识、教师发展阶段、教师专长、教师反思、教师情
感、教师实践性知识等领域的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
六、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
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
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
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监督机制
我院成立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
一管理,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申请者可向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
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八、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见北京大学 2020 年博
士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2. 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见我院网站“师资队伍”栏目。
3. 本说明由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九、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010-62753291
电子邮件:hyzs@pku.edu.cn
网 址:http://hanyu.pk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19 室,邮编为 100871
对外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00,下午 1:30-4:30)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19 房间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邮编:100871
网 址:http://grs.pku.edu.cn/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019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