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时间:2019 年 10 月 18 日 12:00-12 月 6 日 12:00,具体方法参看北京大学研
究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index.htm);特别提醒如下:
(1)报考类别:高等教育学、教育学原理、教育经济与管理(不含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
向)、教育技术学四个专业: 非定向(类别错误不予录取);
(2)导师姓名:不需填写;
(3)英语水平:优先填写时限和成绩均合格的英语水平信息;
(4)专业志愿:仅接受一个专业一个方向的报考信息,多报无效。
2. 提交初审材料:
材料形式:纸质版;
截止时间:2019 年 12 月 20 日 17:00 前(需寄达,逾期不予受理);
接收地址: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务办 319 办公室;
快递要求:仅接收顺丰快递或者邮政速递 EMS,其他快递无法接收;
材料格式:第 1-3 项按顺序角钉,不入册;第 4-11 项按顺序平面左侧胶钉成一册;
材料清单:(无论是否录取,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1)北京大学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
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
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3)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模板
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需考生本人签
字);
(4)第 5-11 项材料封面:格式见附件(请填好个人信息)
(5)北京大学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仅复印件,原件不装订);
(6)5 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英语
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 9 月 1 日起向前推算)。以下英语
证明材料选择一种:
1)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 60 分及以上(2015 年 9 月-2019 年
1 月参加考试)
2)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500 分及以上(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参加考试);
3) 托福 90 分及以上(2018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4) 雅思(A 类)6 分及以上(2018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5) 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书(2015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6) GRE 成绩 310 分及以上(2015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参加考试);
7)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2015 年 9 月 1 日之后获得学位);
(7)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证明复印件(仅在职学生提供);
(8)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验证原件);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
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学习能力、专业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已发表出版的作
品、获奖证书等;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
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
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
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选拔方式
1. 初审
教育学院组成专家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及招生计划,
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 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
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
报告原件。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
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外语水平、逻
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个人科研经历和研究计划等。
(1)笔试
按专业分类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如下:
1)时间:2020 年 3 月 7 日
2)考试科目:
a) 高等教育学专业专业课科目:高等教育学综合
b) 教育学原理专业专业课科目:教育学原理综合
c)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专业课科目:教育经济与管理综合
d) 教育技术学专业专业课科目:教育技术学综合
3)申请人笔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满分 100 分,笔试合格线请参看面试通知,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
1)时间:2020 年 3 月下旬
2)面试时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
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不及
格者不予录取。
3. 录取
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 50%。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
准,公示 10 个工作日。
4、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名单、面试名单等详细信息请参照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主页通
知,不再另行通知。
四、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
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
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机制
1. 我院将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
2. 笔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
3. 面试选拔工作由各专业(方向)成立专家小组组织进行。
4.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申请者可向教育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六、其它事项
1. 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见北京大学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
章;
2. 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 本招生说明的内容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七、招生咨询
教育学院招生信息请查询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主页(http://www.gse.pku.edu.cn);
咨询电话:(010)62751402。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2019 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