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8日 17:48 浏览: 1881 次 |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遵循市教育两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文件精神。为确保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将相关日程安排说明如下。
一、审核阶段
(一)材料审核
1.电子材料上传
电子材料上传时间:5月30日-6月3日。
电子材料上传地址: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https://bm.chsi.com.cn/ycms/stu/)
2.纸质材料邮寄
纸质材料邮寄截止时间:6月7日(请在截止时间将材料邮寄到我校)。
邮寄地址
学院 | 邮寄接收人员 | 邮寄地址 | 电话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邢老师 |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22-60214447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022-60215808 |
管理学院 | 朱老师 |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管理学院 | 022-60216989 |
3.提交的材料清单
请查看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4.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研究生院将对初审合格名单进行公示。
(二)专业考核:
采用英语成绩合格认定和综合考核、复试相结合的办法。
1.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申请人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1)英语水平达到合格认定条件
请查看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统一考试
时间:6月8日 (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未达到合格成绩不能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6月9日-6月12日。
具体安排请查看各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1)专业基础测试
(2)专业综合测试
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单科满分均为100分,具体测试办法按照所报考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执行。
(3)复试
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未达到合格成绩不能录取。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按照所报考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执行。
二、其他说明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调至学校,录取申请人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2.往届考生自收到待录取通知后,15天内需将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寄到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逾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电话(传真): 022-6021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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