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15年中国矿业大学行政管理考研真题解析
【考点4】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的比较(北大2003简答;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2简答)
(一)定义
职位分类:把公务员的职位按照工作性质、业务内容、简繁难易、责任轻重以及所需资格条件等,区分为若干规范化的种类,以此作为公务员管理的依据。
品位分类:把公务员分成不同的品位等级,公务员既有代表其地位高低、资格深浅、报酬多寡的官阶,又有代表其权力大小、职责轻重、任务难易的职位。
(二)两者对比
职位分类制度和品位分类制度相比,二者有着明显的不同之处和各自的优劣,概而言之:
1.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以公务员所在职位的工作、责任为分类的依据,以工作的多少来定待遇,按事设职,按职择人;品位分类是以人为中心,以公务员个人的资格条件为分类的主要依据,以品位的高低来定待遇。
2.职位分类制中,公务员本人的等级就是所在职位的的等级,职位变动,等级也就变动,等级是随职位而定,而不是随人走;品位分类制中等级与职位是分开的,同样职位的公务员可能品位等级不同,而同样品位等级的公务员也可能职位不同,当职位变动时,品位却可以不变。
3.职位分类制中工资差别与职位工作的难度、责任大小和资格深浅成正比,是同工同酬;品位分类制中则以品位等级定工资,存在同工不同酬、同酬不同工的现象。
4.职位分类制重视专家作用,利于专才成长,实行专才专用原则,非经考试合格,一般不得晋升,而且每一次晋升,几乎都得经过相应的考试,不能一步登天式的跨级晋升;品位分类制主要不以考试来确定是否晋升,比较注重公务员的资历,由下一级升到上一级比较容易,而且可以有较大的晋升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