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社会主义法的产生和发展
【复习策略】
本章讲社会主义法的产生和发展,是第四章的继续。本章需要本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加以理解。本章出题的可能性不大,只需要略知大意即可。
【常识串联】
无
【重点精讲】选取出题可能较大的知识点,比较详细地进行分析。
1、 社会主义法产生的一般规律和特点
一般规律:第一,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第二,从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方式上看,新的历史类型的法取代旧的历史类型的法都是在社会革命的过程中实现的。
自己的特点:(1)社会主义法的产生必须以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为前提;(2)摧毁旧法体系是社会主义法的必然要求。
2、 社会主义法应当继承资本主义法的合理因素
主要有如下方面:(1)调整由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社会关系的一系列法律,可以移植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来,以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方面的法律有环保法、专利法等;(2)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3)调整国家权力的组织和行驶、完善民主政治的法律规范;(4)维护社会生活基本秩序的法律规
范;(5)借鉴资本主义国家长期法律实践中所积累起来的立法技术、法律解释技术、司法技术、法学研究的学术成果等法律文化因素,也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积极意义。
【答疑解惑】
本章内容主要把握住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即可很好理解,无须多费心思。